作者:蔡志浩。發表時間:1997-05-17 6: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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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十時,轟然巨響自原本十分寧靜的貝克曼高科技研究中心的一角傳出。警衛飛奔至現場,發現是一場爆炸,現場還在燃燒。警察與消防隊在警衛的通報下,很快來到現場,並將整個研究中心封鎖。滅火後,一行人進入餘溫仍高的實驗室查看,發現所有儀器都被炸毀、燒焦。再低頭一看,地上赫然躺著一具被炸死的男屍。屍體被炸得肢離破碎不說,也被焚燒得扭曲變形,難以辨認面貌及其他特徵。

這是貝克曼高科技研究中心自一九八七年啟用以來,十年間最嚴重的一次意外事件,也是唯一一次出人命的意外事件。被炸毀的是該研究中心舉世聞名的眼球追蹤實驗室。研究中心、市警局都非常地震驚。連州長也來電表示關切。

驗屍報告完成,確認了死者身份。死者叫史提夫,是該實驗室負責人麥康奇博士指導的博士班研究生,在該實驗室已有三年,主要從事英文閱讀歷程的研究。意外現場的鑑定報告也在同時完成,證實爆炸源是一枚放置在實驗室的定時炸彈,顯然是計劃好的破壞行動。

炸彈是誰在什麼時候拿進實驗室的?目的是炸毀實驗室?還是殺人?還是兩者都是?動機是什麼?

實驗室可以重建,但人死不能復生。史提夫的意外死亡,令麥博士感到十分難過。史提夫平日交友單純,工作認真,幾乎每天都在實驗室工作到深夜。「如果他那天早點回家,也許就不會遇害了。」麥博士哽咽地說著,邊拭去眼角的淚水。

麥博士表示,他的實驗室從事的都是很平常的理論研究活動,包括英文的閱讀歷程、圖片的知覺歷程、及基本的眼球運動歷程。主要的研究技術是在受試者閱讀或觀看圖片時,同時追蹤並紀錄其眼球運動,再由眼球運動資料計算受試者在每個字或每個區域的注視時間。由這些注視時間的數據,配合良好的理論、實驗設計與統計分析,便可據以推論閱讀及觀看圖片時的認知歷程。這樣的實驗室與研究活動極單純,且不只貝克曼有,他不能理解為何有人要炸他的實驗室。

由於研究中心在晚上七時後就關閉,沒有磁卡不能進入。研究中心以外的人,只能在門口打電話請裡面的人來開門,或跟著有磁卡的人進去。而眼球追蹤實驗室平常也是上鎖的,需要另外的磁卡才能打開。只有進行實驗、或有人在裡面工作時,實驗室才不上鎖。因此,就算進得了研究中心,能進入麥康奇博士實驗室的人,除了實驗室本身的研究人員,其他人一律必須有實驗室的人帶領,才能進入。

因此,兇手必然跟實驗室的成員有某些關係。警長帶領調查小組訪談實驗室的研究人員。在深入唔談了所有研究員後,他們發現實驗室的成員極為單純,不僅沒有與人結怨,彼此之間相處也很融洽。因此,他們排除了兇手可能因與實驗室某位或多位成員結怨而行兇的可能性,也排除了自己人下手的可能性。

警長與調查小組繼續約談當天白天使用過實驗室的幾名研究人員。他們都很確定,他們的受試者在做實驗時,都沒有異常的反應。他們也很確定,在他們的受試著離開實驗室時,也都有帶走自己的東西。

當天下班後所有研究員都回家了,只剩史提夫留在實驗室。因此,放置炸彈者,必然是在下班後才進入研究中心,而且是由史提夫帶進實驗室的。

然而,當晚史提夫並未在實驗室使用紀錄表上預留實驗時間,也就是說史提夫並未安排實驗。麥博士表示史提夫平日極細心,只要有受試者要來做實驗,他在三天前就會先保留時段。因此,兇手不可能是與史提夫約好要進行實驗的受試者。最可能的情況是,兇手由史提夫開門、或跟著別人進了研究中心。再經史提夫同意進了實驗室,藉機留下了炸彈。

兇手究竟是事先就知道史提夫當晚會在呢?還是湊巧遇到?警長與調查小組認為,既然兇手事先預謀了要放置炸彈,對於如何進入實驗室必然做過研究。也就是說,兇手應該知道當晚史提夫會在實驗室。

這樣的推論雖然仍不能判定兇手的動機究竟是殺人還是炸毀實驗室,但已經足以將搜尋疑犯的範圍縮小許多。

警長與調查小組也要麥博士實驗室的研究員報告眼球追蹤實驗室的實驗流程,是否有可能引發不正常反應的地方。研究員及幾名參與過實驗的受試者都表示,受試者僅是戴著眼動儀坐著閱讀螢幕上的文章或看圖片,並無不適或感覺怪異之處。麥博士也說,二十五年前他首創先例,使用眼球追蹤技術研究認知歷程以來,從來沒有受試者在實驗過後有不良的反應。

案情進展陷入膠著狀態。帶領調查工作的警長告訴麥博士,他想實際經驗一下眼球追蹤的過程。麥博士帶著他到另一間配備有與被炸毀的實驗室同樣儀器的實驗室,幫他戴上眼動儀。

「你戴上的這個像耳機的裝置就是眼動儀,它的價值約是十萬美元。看到接近眼睛下方的兩個原子筆蕊大小的東西了嗎?它們是攝影機。這兩個特製的攝影機每秒可以掃瞄兩百五十次,比標準攝影機的每秒五十次高很多。攝影機每兩百五十分之一秒拍到眼球影像後,便將影像傳到這部電腦。電腦會找出影像最暗的區域——也就是你的瞳孔,進而算出這個區域的中心點。鎖定這點後就能在線上追蹤眼球的運動。」

「電腦怎麼知道我在看哪裡呢?」警長問。「很簡單,在鎖定瞳孔位置後,實驗開始前會有一個校正程序。你依次注視螢幕上格狀的九個點,電腦就會做好相對位置的校正。之後就可以由眼球運動計算實際的注視點了。」麥博士解釋道。

「如果我移動我的頭的話,電腦怎麼知道是我的頭動還是眼球動呢?」這位聰明的警長狡猾地問。「看到螢幕四個角落的方塊?那是會發出微光的液晶顯示面板。眼動儀在你眉心的位置還有一個攝影機,監視著這四個方塊。這部攝影機拍到的影像,同樣也是每秒傳回電腦兩百五十次,並設定好與眼球攝影機同步。這份資料是用來計算你頭部的位置的。電腦會用頭部位置攝影機傳回的資料,校正由眼球攝影機傳回影像計算得來的數據。所以你的頭部可以自由活動,而電腦仍能知道你在注視哪裡。」麥博士做了非常簡明但清楚的解釋。

僅管麥博士的解說很清楚,警長仍半信半疑。麥博士看出他的懷疑,告訴他有一個程式可以在螢幕上他注視的位置顯示一個游標。這個程式叫「眼控游標」,本來是設計給四肢不便的人用眼睛來控制電腦的,不過也常被用來做示範用。程式一跑,果然,警長看到哪,游標就跑到哪。警長不得不信服,嘖嘖稱奇。

「我們在示範的過程中發現一個有趣的現象,不過還沒有機會仔細研究。」麥博士在旁補充。「你是不是以為你看到哪,游標馬上就出現在那?其實游標是在程式算出你的注視點後四分之一秒才出現的。有個現象很有趣。如果我們在算出你的注視點後馬上放上游標,許多受試者會覺得程式能讀他們的心,知道他們想看哪裡。但事實上,游標永遠是追著注視點跑的。」

「為什麼?」警長覺得很有意思。

「目前還沒有正式的研究。不過從現有的發現,我們認為啟動眼球運動的訊號是由認知系統發出並送給控制眼球的神經與肌肉。這訊號雖由認知系統發出,但並不在意識層面進行。等到訊號傳回意識層面,受試著意識到時,眼球位置已改變。因此如果我們在眼球運動訊號送到意識層面前就放上游標,受試者當然會以為電腦能讀他們的心了。」

「這就像騎腳踏車一樣,多半的時後你不會意識到你如何協調與控制雙腳的肌肉,又如何保持平衡。事實上,這些都是很複雜的活動,而且你的大腦沒有一秒鐘失去對它們的監督與控制。只不過不在意識層面進行罷了。」

「有意思,有意思。」警長取下眼動儀,拿在手上把玩,並不住地囋嘆。「會不會有人真的相信電腦能讀他們的心呢?」他再好奇地追問。「不會,一方面因為不合邏輯,一方面我們也會詳盡解釋,告訴受試者這是錯覺。」麥博士推了推眼鏡。

「錯覺……」想著想著,警長回想起二十年前他剛出道的時後,曾經在伊利諾州的州立精神病院當過駐院警察。他記得那些妄想症與精神分裂症的病人,常常會看到不存在的東西或聽到不存在的聲音。有時候,小聲音告訴他們要他們自殺,他們就真的自殺了。他們也會有奇怪的想法,認為別人能看穿他們的心,知道他們在想什麼,要害他們。好心請他們喝飲料,他們嚇得跟見了鬼一樣,說是裡面下了毒,要毒死他們。他試著跟病人溝通,但一點用都沒有。醫生告訴他,病人沒有病識感,他們不認為他們聽到的或看到的不存在,也不認為他們的想法有任何不合理之處。他們的現實感已經扭曲了。

「啊!」警長的思續從二十年前一下回到現實,驚呼了一聲,把麥博士嚇了一大跳。「所以,如果你們給妄想症患者做這個示範,游標又沒有延後出現的話,他是不是會相信你們的電腦的確能讀他的心,而且深信不疑?」麥博士說有可能。「你們平常給受試者做這個示範嗎?」警長問。「如果他們跟你一樣不相信我們確實擁有線上追蹤眼球運動的技術,我們就做這個示範。有時也會讓他們體驗一下」讀心」的錯覺。」麥博士說道。

「也許不久前是有個這樣的人參加過你們的實驗且看過你們的示範……也許那人並不覺得你們所謂的」錯覺」是錯覺……麥博士!你能給我過去一個月內的受試者名冊嗎?」警長對於案情的調查可能有了進展顯得很激動。麥博士登入了電腦網路,進入眼球追蹤實驗室的受試者資料庫,取得了這份名單。還好存放受試者資料庫的電腦並不在當天被炸毀的實驗室,否則就麻煩了。

警長回到警局,馬上下令手下的調查員去約談名單上的每一個人,並將這份名單送交聯邦調查局,請求他們透過全國網路,調查這些人的精神病史。另外,由於定時炸彈不易製做,警長也要聯邦調查局調查這些人之中可能受過相關訓練者。

幾天後調查員回報。組長跟警長報告,他們訪談了名單上幾乎所有的人,訪問到的人每個都能提出不在場證明。「幾乎所有人?」警長問。「是的,」調查小組的組長答,「只有一個叫賴斯特的聯絡不到。他的鄰居說最後一次見到他是一週前。」「一週前……」警長推算著,「正是本案發生的時間!」

這時聯邦調查局的調查結果也傳回來了。有一個人不僅有家族精神病史,他本身也是妄想型精神分裂症患者,曾住院治療過很長一段時間。半年前似乎病況好轉,就在家人監護下出院。巧合的是,這人在發病前曾在軍中服役,受過爆炸物製作的訓練。而就是因為發病,才被軍方退訓,送至精神病院。警長看了看名字,正是調查小組找不到的那個人——賴斯特。他再比對麥博士給他的受試者名單,在兩週前,賴斯特的確參與過眼球追蹤實驗室的實驗。而當時的主試者,正是史提夫。

案子幾乎要破了。但是,賴斯特跑到哪去了?逃跑了嗎?他們查訪他的每一個本地及外地的朋友,但都說沒見到賴斯特。警長推測,賴斯特如果認定在眼球追蹤實驗室被讀出自己的心理,如果害怕眼動儀到了要炸掉整個實驗室的程度,他可能又發病了。在這種現實感不佳的情況下,他不太可能有能力離開本地。最可能的是,他仍匿藏在本地某處。

警長下令手下的調查員地毯式地搜索整個縣的公園、山區、樹林、工地、工廠、空屋及其他任何賴斯特可能藏身的地方。三天過後,警長接到一位調查員的電話,「警長,你最好來看一下。」

他們在一處人煙罕至、極隱秘的山區廢礦坑中發現一具男屍,屍體已經開始腐爛、生蛆。估計死亡時間已有十天。警長二十年警察生涯從沒見到過這樣離奇、這樣慘的死狀:男屍蜷縮在一棵樹下,雙眼眼球被挖出,出血過多而死。男屍的嘴大張,像是受到極度驚嚇。臉部凝固的扭曲的肌肉透露出他死前的恐懼。他們最後在他緊握、僵硬的雙拳中找到他的兩隻眼。

法醫在驗完屍後來跟警長報告,男屍就是賴斯特,沒有任何他殺的跡象。警長作出研判,認為賴斯特在放置定時炸彈後,仍然十分害怕眼球追蹤實驗室的史提夫因為知道了他的心理,就要來害他。他的恐懼強大到驅動他狂奔三十英里到這個地方,強大到讓他決定挖出自己的雙眼讓眼球追蹤實驗室的人永遠追蹤不到他的雙眼—— 這樣就永遠沒有人知道他在想什麼了。

至於賴斯特當晚如何進入實驗室?人已經死了,只能推測。也許賴斯特跟史提夫說想再參觀一次實驗室,請史提夫讓他進去。麥康奇博士說,史提夫對研究工作有著說不出的熱忱,有人對眼球追蹤技術感興趣他總是歡迎,用心地講解。他於是讓賴斯特進來。賴斯特趁史提夫不注意,將定時炸彈放置在實驗室某個角落後離去。史提夫一定沒想到,他的熱心竟為自己惹來殺身之禍。

全案的調查到此完結。調查報告認為貝克曼高科技研究中心、眼球追蹤實驗室及麥康基博士皆無過失,因為精神病患的反應與思維,本來就不是用正常人的思考可以預期與理解的。

僅管法律上道德上都沒有過失,身為心理學家,麥康奇博士在深思之後,仍然決定嚴格限制「眼控游標」的示範。如果一定要進行該項示範,受試者必須先到心理系設置的心理資源中心接受心理衡鑑,經過心理醫師的評估後,才能參與眼控游標的示範。在做完示範後,受試者仍需回到心理資源中心,再做一次衡鑑。

因為本案的發生,聯邦政府特別撥給麥康奇博士一百萬美金的鉅額研究經費,要求他對那個所謂的「有趣的錯覺」進行正式的、完整的研究。麥博士利用這筆經費的一小部分復原了當初被炸毀的實驗室,並重新以史提夫之全名命名為「史提夫‧費登實驗室」,以紀念為研究工作犧牲生命的史提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