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卡區新面貌

作者:蔡志浩。發表時間:2006-01-18 1:4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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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布洛卡區」的前身「流浪到香檳」開始算起,這個站已經有九年的歷史了。

九年來,我從來沒有特別做些什麼來經營這個網站。總是想寫就寫,有時經常更新,有時又會很長一段時間沒有更新。建構網站的技術也很單純,我之前一直都是用「純手工」的方式以 xhtml 與 css 製作每一個網頁。我喜歡舊站的實用主義與極簡風格,而且因為沒有太多裝飾性的影像也沒有資料庫的存取,網頁下載的時間也極快。

不過,時代變了。純手工打造的網站,更新起來確實有些麻煩。近年部落格(blog)文化普及之後,已經有相當成熟的開放原始碼內容管理系統可以使用。我考慮許久,決定用 WordPress 重建整個布洛卡區。這倒不是趕流行,而是從技術層面考量,我真的需要一套內容管理系統。而且,因為新一代的網友已熟悉部落格的介面,更新系統也讓新的讀者不會覺得過於陌生。

這是布洛卡區的大事。我不只是裝了一套系統直接套用預設佈景主題,而是重新設計能反映網站原本風格的佈景主題。在 1997 年的開站散文「香檳夜未眠」中,我說:

墾丁的陽光與海,像母親一樣緊緊擁抱著來訪的遊客。即使是再孤獨的心靈,來到此地,都會有一種歸屬感與安全感。背著背包,在海岸公路上走著,展開一天的徒步之旅。讓陽光灑在臉上,聽大海吟詩。享受墾丁的溫暖,也享受孤獨。只有來到這裡,你才會發現,孤獨,也是可以享受的。

所以,我花了許多時間,製作了一個全部取材於墾丁的佈景主題。

在這之前,我己經先把原本發表在布洛卡區的非文學類評論文章,轉移至我的另一個網站:「Taiwan 2.0 – 期待一個更美好的台灣」,讓布洛卡區回歸文學。所以,Taiwan 2.0 與布洛卡區,一個理性,一個感性。

在新的布洛卡區的內容上,我預期也和過去會有一些不一樣的地方。至於有什麼不一樣,我現在也說不出來。我估計還需要作一些嘗試,才能為這個站的內容找出新風格。

酒話

作者:蔡志浩。發表時間:2005-06-29 6: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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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雨過後的深夜,倒了一杯 Martell XO,坐在電腦前。看著那杯酒,不知道為什麼,一切都變得有些陌生。很久沒有在這個時候仍然醒著感受深夜的寧靜了,更不記得上回是什麼時候在這樣的夜裡還獨自醒著而且有一杯烈酒在手中。

這些年來,生活的改變,反映在很多事物上,包括刺激性飲料。

曾經,有很長一段時間,最常喝的刺激性飲料是烈酒:白蘭地、威士忌、伏特加,或從台灣帶回來的陳年高粱。在那個北美中西部的小鎮的公寓裡,每個夜晚,總是這樣倒了一杯酒,坐在電腦前。其實不見得每天都有事得忙到半夜三更,但即使沒事,愈到深夜,也總是捨不得睡。從深夜到天明,從清醒到微醺。也許寫寫文章,也許上網聊天,也許只是盯著窗外月光下的積雪發呆。如果戰勝不了寂寞,何不享受它?

酒是我成年以後最好的朋友。不,不只是朋友,應該是情人。我知道,不太喝酒的人可能會覺得這話聽來像是酗酒。其實,酗酒的人是無節制的,而我和我的酒精朋友一直維持著相當節制的關係。我不過量喝酒,不喝劣質酒,不喝應酬酒,有不信任或不喜歡的人在場就不喝酒,心情不好的時候不喝酒,如果隔天有要緊事也不喝酒。多半的時候,我只有深夜裡獨自一人心情還不太差的時候,才會喝點酒。 喝酒的人,很少有像我這麼節制的。

借酒澆愁?那是外行人說的話。酒精作用在記憶的方式有點像濾鏡,把那些讓你心情不好的回情強化了好幾倍。心情不好的時候,喝酒只會讓你一再反芻那些讓你心情不好的事,你的心情只會更糟,而且還更容易醉。再說,真正心情不好的時候,哭都來不及了,哪有時間喝酒?

酒香逐漸擴散到小小的書房中。我關了大燈,在檯燈下看著那杯 XO。雖然樣子有點陌生,但我知道它還是好朋友,永遠會在你最需要時陪伴在你身旁。我拿起酒杯喝下一小口,讓酒停留在嘴裡。我的朋友在嘴裡和我說話,那個感覺就一點也不陌生了。

最近幾年,因為工作的關係,已經不太有機會像從前一樣能夠那麼奢侈地享受夜晚了。回想任新職之前,幾乎是在一夕之間,就必須從看完日出後才入睡轉換成黎明即起的生活型態。因為新學期的第一天,就有上午八點的課。為了早起,為了維持基本的睡眠時數,前一晚不可能太晚睡。既然不能晚睡,也就沒機會喝酒了。只有到了週末假日,才有機會喝一點酒。

隨著生活型態的轉變,經常攝取的刺激性飲料也起了變化。這一兩年,咖啡已經取代了酒精,成為最常飲用的刺激性飲料。每天早上起床的第一件事,就是按兩個開關:電腦主機的開關,和咖啡機的開關。還是和以前一樣起床後必須上網才能清醒,現在喝咖啡的頻率大概也和早年喝酒的頻率一樣頻繁。不一樣的是,以前是每天晚上睡前喝酒,現在則是每天早上起床喝咖啡;以前藉著酒精在深夜維持清醒,現在藉著咖啡因在白天維持清醒。

這些年,或許咖啡喝得多,酒喝得少,但我沒有喜新厭舊。酒還是我最好的朋友,咖啡大概永遠都不能取代酒的地位。我喝酒還是非常挑,或許喝的不是最頂級的,但總是有習慣的口味。就說白蘭地好了,VSOP 已經不太喝了,XO 也不是每種都能喝,最常喝 Martell。再說威士忌,十二年的已經是下限了,而且也不是每種都能喝,最常喝 Chivas Regal 和黑牌 Johnnie Walker。至於伏特加,我只喝 Stolichnaya 或 Belvedere,其他像是 Absolute 或 Smirnoff 等廉價伏特加則是幾乎一口都喝不下去。高粱嘛,當然只能喝陳年的。

我喝咖啡不加糖也不加奶精,就像我喝烈酒而不喝調酒一樣,我喜歡單純的感覺。但我對咖啡就沒有喝酒那麼挑;只要咖啡本身的味道不太難喝,只要是現磨現煮的黑咖啡,我多半都可以接受。我可以接受每天喝用大賣場買回來的很便宜的咖啡豆煮出來的咖啡,如果有必要的話,連麥當勞的咖啡都能喝。畢竟,酒非常單純地就是私人生活的一部分。在私人時間喝酒的目的就是要改善生活品質,要求當然要高一點。咖啡固然也是生活的一部分,但那樣的生活是由工作所定義的,喝咖啡的時間要不就是在工作時間之內,要不就是在工作時間之前幾分鐘。總之,喝咖啡的目的不是享受生活,也就不需要太好的咖啡。就像是牙膏一樣,味道不太差,能把牙齒刷乾淨就好。咖咖只要味道不太差,能提神就好。我當然很希望白天時間也能像某些人一樣可以悠閒地喝咖啡,但我好像沒那個命。

雖說咖啡不是我最好的朋友,但因為這幾年對咖啡的高度依賴,我可能還是少數在家裡擁有全自動咖啡機的人。是的,就是那種只要按一個鍵就會自動開始磨豆煮一杯咖啡的咖啡機。許多真正懂咖啡的人可能會覺得這樣喝咖啡太不講究了,不是品味咖啡的適當方式。但就像之前說的,喝咖啡對我來說只是常規生活的一個小環節,就跟上網一樣。網路最好一開機就能用,不要等太久,咖啡最好按一個鍵就有得喝,不要事前準備或事後清理。

是的,最近幾年我喝咖啡多於喝酒,但我仍然愛酒甚於愛咖啡。咖啡和工作經常糾纏不清,說真的,實在很難愛上它。酒和工作是互斥的,是屬於夜晚的,屬於你一個人的,你很難不愛上它。如果說咖啡是工作夥伴,那麼烈酒就是情人。如果說對咖啡的情感是一種依賴,那麼對烈酒的情感就是一種依戀。

常和人談酒、談咖啡,發現一般人總有這樣的刻板印象:酒喝多了叫做酗酒,咖啡喝多了叫做有氣質。其實,兩者都是生活的一部分,也都含有刺激中樞神經的成分。不幸的是,在台灣,喝酒往往讓人聯想到許多負面的事件,像是聲色場所、應酬拼酒、酒後鬧事等等。酒和咖啡一樣,本身是中性的,喝多喝少都不代表絕對的好或不好。重要的是你怎麼喝,你如何利用這些飲料來點綴自己的生活,改善自己的生活品質。

電腦螢幕上顯示的時間,已經凌晨四點了。手上酒杯裡的酒,也只剩下一點點。檯燈的燈光下,我半醉半醒,既像是置身夢境,同時又無比清醒。《將進酒》裡那種「但願長醉不願醒」的心境,在此時此刻感觸最深。但我畢竟不是詩人,也沒想過要留什麼名。有這樣一個夜晚,我已心滿意足。關上電腦,喝下最後一口酒。此時的我,已經平靜得足以安心入眠了。

逃亡

作者:蔡志浩。發表時間:2005-06-02 6: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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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日下,我避開路人的目光,快步走向停車場,溜進停在樹下的車裡。車窗外不遠處的那隻黑狗,正把頭埋在不知誰留在地上的便當裡,大口吃著剩飯剩菜。那食物未必美味,那被曬得發燙的水泥地也未必舒適,但牠似乎就這樣接受了牠的命運,兀自吃著。那景像再次提醒了我,為什麼此時此刻會來到此地。我鎖住車門,戴上墨鏡,發動引擎。感覺自己像是剛從綁匪手中掙脫的肉票,又像是剛剛越獄成功的死囚,迫不及待,我準備逃亡。

我知道逃不了多遠,頂多幾公里。我也知道逃不了多久,頂多一個鐘頭。我更知道,我終究還是不得不回到這個我想逃離的地方。但我必須逃亡,因為唯有如此我才能知道我的心還活著。就像一個溺水多時的人,如果他發現自己不再需要為了能夠呼吸而掙扎,那麼一定是死了。我需要呼吸,哪怕只有極短的時間。

這段時間是午餐時間,而台灣的午餐文化也是我返國四年來一直不能適應的。在一個不甚舒適的環境工作了一個上午後,大多數人的選擇竟然還是留在那個不舒適的工作環境裡,把頭埋在辦公桌上的便當盒裡,機械性的操作著筷子,扒著僅能充飢的食物,就像是停車場的那隻黑狗一樣。然後,繼續留在那個不舒適的工作環境,用極不自然的姿勢扭著身子趴在還留有便當盒餘溫的桌上,試著睡個通常品質不會太好的短暫午覺。

在國民平均所得是二十年前好幾倍的今日,人們的生活品質好像並沒有變得更精緻。這所高等教育機構週邊的小吃店,大概沒幾家有整齊、清潔、舒適、衛生的環境,讓顧客可以真正放心、放鬆地坐下來用餐。在校園內,不舒適的辦公室與研究室以外,也沒有任何可以讓員工或學生舒適用餐的空間。此情此景,二十年前我還是學生時就是如此,二十年後依然如此。讓我不解的是,以今日台灣的經濟發展水平來看,此地的人們並不是沒有能力改善自己的生活品質。

僅管再無法理解,再無法接受,四年來,每個月平均還是會有一兩次,我必須在辦公桌或會議桌上吃便當。例如,出席一些有提供與會者便當的會議。其他絕大多數的日子的午餐時間,如果真的忙沒有時間出去吃飯,我一定寧死不屈,或許會去便利商店買一盒牛奶來喝,但就是不會在工作的地方吃東西。

如果能有正常的一個半小時午休時間,我一定選擇逃亡。我不是美食主義者,食物美味與否,其實我不是太關心。我會逃到離工作的機構十分鐘車程以內、遠一點但不太遠的地方,找一家整潔、衛生、氣氛好且價位適中的餐廳,好好放鬆心情吃頓飯。我沒有午睡的習慣,中午這段時間對我來說,與其在工作的地方吃便當睡覺,不如找個地方好好放鬆一下,更能達到休息的實質效果。

工作的機構後來有知名連鎖書店進駐,也設了美食街。這個美食街整體而言,當然比原本機構內的餐廳或週邊社區的小吃店好很多。但我試了幾次之後,結論還是一樣:想逃離那個地方。休息時間原本的目的,就是為了可以不要做一些和工作有關的事,也不要被打擾。然而,午餐時間,不論是在機構內或週邊社區的餐廳或小吃店用餐,免不了會遇到認識的同事或學生。有太多你不想要的眼神接觸與社交反應來干擾,不躲煩死人,躲了沒禮貌。事實上,那是躲也躲不掉的。這樣,又如何能夠真正放鬆心情?於是,還是只有逃亡一途。

逃亡期間,我花在午餐的錢其實和一般人買便當的錢相當,頂多再多個五十塊。但這五十塊換來的,卻是無價的心靈自由和解脫。這段時間雖然沒有午睡,得到的卻是更多的休息。至於我最常出沒的「藏匿」地點,其實不是什麼非常特別的餐廳。所謂大隱隱於市,我常去午餐的地點,人通常都蠻多的。像是大賣場的小吃街,或是大馬路旁有大面落地窗的速食店或咖啡館。大賣場的小吃街人特多,不算特別安靜。但好處是這些人大部分彼此互不認識,互相獨立,對每一個人來說,除了自己以外,其他的人事物都只是背景。在眼前與身邊晃動的人影像是酒吧裡吊在天花板上的電視機裡播放出來的畫面,而人聲則像是背景音樂,那氣氛其實很像深夜裡一個人在擠滿人的酒吧吧檯喝酒。

速食店有兩家是我常去的,就稱他們為 M1 和 M2 好了。去 M1 的時候,我通常選擇坐一樓。一樓的落地窗外,就是大馬路。路雖寬,但車並不太多。路的對面,是一排綠樹。樹的上方,是一片天空。若把落地窗當觀景窗,看出去的景像其實是非常寧靜但也是非常現代的。那感覺其實很奇異,因為你看不到這個城市常見的髒亂與急躁。M2 的座位都在二樓,而且價位較高,中午用餐的人不算太多。所以,很安靜。座位與座位間的距離也比較小,沒有一般速食店的壓迫感。二樓也有一面窗,從離那片窗稍遠一點的座位看出去,窗外的景像單純得有點不真實:只有一排綠樹,一片藍天;沒有建築物,沒有馬路,沒有人,沒有車。

我也去咖啡館。不是那種提供簡餐的咖啡館,而是,嗯,就是只賣咖啡的咖啡館。我會點一杯黑咖啡,再配上一份甜點,當作午餐。這種極簡的午餐,有一種很特別的效果。你不需要動刀叉動筷子動餐巾,弄得手忙腳亂,也弄得自己和桌子都髒兮兮。你可以把用餐這個活動變成一件小得不能再小但仍然很有質感的事,讓用餐本身就成為一種休息。

四年來,每天中午的逃亡已經成了一種自我檢查生命跡象的常規,有時難免覺得累。但是,只要想到在一個封閉性與同質性都很高的環境工作這麼多年,又到了這把年紀,還能夠有動機與意願維持自己的獨特生活型態,就又恢復了逃亡的動力。尤其是每次在路上看到流浪狗把頭埋在地上的便當盒裡,我就更加堅定長久以來的一些信念。或許我沒有能力也沒有資格改變其他人的價值觀與習慣,或許在這樣的環境裡要改善生活品質極為困難,但至少,我不會因為無法改變他人就放棄對自己人生的期待,也不會因為困難就放棄讓自己活得更好的嘗試。

髮事

作者:蔡志浩。發表時間:2004-11-05 6: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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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幫你先全部染這個顏色,然後再用比較淺的顏色挑染。這樣黑頭髮長出來不會變成很明顯的兩截,白頭髮長出來也比較看不出來。」

「喔,好啊!」

看著鏡中的自己,突然有種不知道那是誰的感覺,像是 Leonard 在電影「睡人」中沉睡三十年醒來的時候,看到自己住在一個大人的身體裡,嚇得死去活來一樣。

高中二年級下學期開學前的寒假,十七歲那年,第一次在這裡剪髮。

那年,髮禁解除,台灣的中學男生終於不用再留平頭了。上學期就聽到風聲,所以雖然導師與教官不斷勸誡,還是東躲西藏,提早開始把頭髮留長了。而且,在教室佈告欄張貼相關相聞的剪報,煽動同學開始把頭髮留長。不過,好像沒幾個同學有膽子這麼做。到了寒假,頂著一頭一整個學期沒修剪的雜亂長髮參加救國團的自強活動,還頗有成就感。

寒假結束,返校註冊前,摸著自己那頭寶貝頭髮,不想再去那家過去幫我剃平頭的家庭理髮店。像是要好好對待流落街頭、失散多年後終於回到溫暖家庭的親兄弟般,踏進這家新開的美髮店,找設計師幫我修剪那讓我看來頗像流浪漢的長髮。剪短了一些,吹了個後來到學校註冊時,被很多老師讚美為「看來很像李四端」的髮型。

不過,後來發現,像李四端沒有用,要像教官才可以註冊。

「你這樣我不能讓你註冊。後面的頭髮要推上去,像我的軍官髮型一樣。」很顯然地,教官並不欣賞。註冊時,檢查頭髮的教官指指我的頭,然後指指他的頭,這麼告訴我。

「你說,我這樣有比你不整齊、不清爽嗎?今天踏進校門以後,每個人都說很好呀!」我指指我的頭,又指指他的頭。

跟他辯了半天,他就是不幫我蓋合格章。於是,我搬了張椅子坐在他的對面,靜坐抗議。從早上到中午,一位接著一位的同學在我和教官面前註冊完畢。接近中午時,教官終於開口了:

「同學,你坐在那裡幹嘛?不註冊嗎?」

「你早上說我頭髮不合格,不讓我註冊啊!」

「哪有?來來來,我幫你蓋章,註冊完趕快回家。」看來教官也想找個台階下,就把我打發走了。

十二歲那年進國中時,被規定剃三分頭時開始失去的自由,就這樣,在十七歲那年又找了回來。就跟當時解嚴後台灣社會的種種亂像一樣,自由當然是有代價的:梳子、吹風機、髮膠、定型液、順髮水、幕斯、護髮液……,幾乎忘了,現在做起來像洗臉刷牙一樣容易的事情,當年還確實曾經讓自己手忙腳亂了好一陣子。例如,剛開始時要控制鏡子中握梳子的手和握吹風機的手非常不容易,要花半個鏡頭才能吹好頭髮;或是曾經因為不小心塗多了髮膠,又得再洗一次頭。

那一年,李宗盛作了一首歌,叫「十七歲女生的溫柔」,其中有這麼一段:「也許你快要十七,每天等待著畢業典禮;也許你正是十七,懂的都是別人的道理;也許你過了十七,往前看往後看,都有點吃力。」離高中畢業還有一年多,我還沒有開始等待畢業典禮,當然更沒有想到高三那年會因為太多科不及格而無法畢業。那一年,正是十七,老師在講台上講的大道理,我都不懂,只知道上課睡覺,下課尿尿,睡到後來連老師都懶得過來搖醒這看來已經沒救的學生。那一年,想都沒想過,再過十七年,自己會變成什麼樣子。那時,連一年以後的初戀都無法預期,更不可能預期到後來因為學業不佳造成的情緒壓力而選擇突然結束一段單純的感情。結果,傷了人,也傷了自己。

「我不是女生,早已過了十七。」

睡人 Leonard 在接受大劑量的 L-DOPA 後,短暫清醒,然後又繼續沉睡。鏡中,設計師的助手正忙著上染髮劑。看著愈來愈少的黑髮及愈來愈多的白髮逐漸消失在染髮劑中,意識卻像是從多年沉睡中逐漸清醒。已經不知道自己的設計師是十八年來的第幾代了,從當年的大姊姊,到現在的小女生。從與設計師的年齡差距,察覺到時光的流逝。看著鏡中的自己,愈來愈清楚地知道,這一年,不再是十七歲,而是三十五歲了。鏡中的自己有著中年男子的外觀,而且頭髮逐漸變少、變白。多麼不願接受眼前的這一切,但也知道這一切都是不可逆轉的。任何人都可以繼續更新自己的軟體以追尋心靈的成長與成熟,卻無法更新這必然會逐漸老化的硬體。

十七歲的記憶,已經有些模糊。沒有好成績,沒有好老師,沒有好朋友。成績單上紅字比藍字多,在教室裡睡著的時間比醒著的時間多,買錄音帶時跟唱片行店員的短暫交談也比跟班上同學講的話多。只記得有太多不快樂的事,但快樂的事卻好少。第一次自己的頭上能長出比指甲還長的頭髮,大概是少數印象深刻的快樂的事。真的沒想到,十八年之後,每個月剪一次頭髮,或是每半年染一次頭髮,竟然還是生活中之少數能讓我覺得快樂的事情之一。

換個角度想,或許這也不是太糟糕的事。偶而躲進咖啡館裡喝杯黑咖啡,蹲下來跟路上的小貓講話,買一個麥當勞的蛋捲冰淇淋,或是找一個下午請設計師整理一下頭髮……,如果,三十五歲了,這些生活中的小事仍然能夠讓自己快樂,或許,還沒有完全失去對生活的敏感度;或許,還保有一些十七歲的自己。

身體與外貌會隨著老化而改變,這是自己無法控制的。能夠做的,就是努力成長,同時也努力不要長大。成長,很容易理解,就是為了更能適應愈來愈複雜的現實世界。抗拒長大呢?那是為了在愈來愈複雜的世界中,仍能像孩子一樣,簡單而沒有心機。就像三毛曾經說的:「我最喜歡別人把我當成傻瓜,這樣,跟人相處就方便了。」「完全不刻意的防守自己,別人就不知道如何來攻打。」

吹風機的聲音停了下來。設計師彎下身,拿起一面小鏡子和一盞燈。透過鏡中的設計師手中的小鏡子和那盞燈,前前後後看了一下自己的新髮型和新髮色。

「你覺得怎麼樣?還不錯吧?」設計師問。

「很好呀!」即使盯著鏡中的自己看了幾個鐘頭,即使頭髮換了個樣子,還是有「不知那是誰」的感覺。

不可避免地,有時還是會想,如果再過個幾年,沒有頭髮了,怎麼辦?實際的樣貌或許不易想像,但有一點是可以確定的:我會希望到時候,看著鏡中的自己時,仍然會像 Leonard 那樣嚇一跳,仍然會去想「那是誰,我為什麼住在他的身體裡」。因為那代表自己沒有失去從十七歲以來一直想要保有的簡單特質,代表自己一直保有一顆年輕的心,也代表自己能繼續有機會從生活中的小事得到快樂。

和設計師道別,走進南台灣永恆的溫暖陽光中。這一年,是十七歲還是三十五歲呢?要回到中學註冊或回到大學講課呢?好像沒有什麼太大的區別了,因為,彼德潘永遠都會是彼德潘……

生日不快樂

作者:蔡志浩。發表時間:2004-06-12 6: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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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幾位學生聚餐時,聊到自己的學生生活,當然也不可避免地聊到一些不快樂的往事。一位同學問:「過去那些不快樂的回憶,現在還會影響你嗎?」我沒有想太多:「當然會呀!」她又接著問:「那不是很不好嗎?」這問題倒是讓我愣了一下。跟一些年紀只有自己一半的孩子們聊天總是充滿了驚奇,因為他們常常會從一些你沒有想過的觀點來看世界。

過去的回憶,不管是快樂的或不快樂的,都是經驗的累積。所以,不快樂的回憶當然會持續影響一個人。既然是必然的影響,好像也就無所謂好不好。至少,我自己是這麼覺得的。

十多年前,當我和現在這些學生差不多年紀時,有一件事是每年都會讓我不快樂的,那就是生日。就和大多數那個時代、那個年齡的孩子一樣,生日被當成一種友誼的指標。每年生日前幾天,就開始猜想周圍的朋友中,誰會記得你的生日,誰又不會記得。真的到了生日那天,發現最要好的朋友竟然不記得你的生日,當然快樂不起來了。對像我這樣有點自閉與自卑、人際技巧其差但又很需要朋友的人來說,生日特別難過。每年從生日前的焦慮到生日後的空虛,心情可以低落好久。

隨著年齡的增長,心態也慢慢改變了。好像是大三那年吧,幾個死黨注意到我的生日憂鬱症又發作了,就買了蛋糕、找了家麥當勞幫我慶生。那天晚上,氣氛很溫馨。也就是在切蛋糕那一刻,我在心裡問自己:「你記得多少人的生日、又主動為多少人辦過生日派對?如果你的付出不夠,又怎能期待別人記得你的生日呢?」但是我答不出來,呆在那裡。

就在那一晚,我決定再也不過生日。

後來,我稍稍修改了最初的想法,決定畢業前再過一次生日。大三那年和班上同學的關係變得很不好,我不想要帶著遺憾畢業。為了為嘗試一些改變,大四那年的生日,我主動邀請全班同學來家裡玩。陸陸續續來了三十幾位同學,比四年來開班會的出席率紀錄還高。晚餐就是自家準備的一些食物,吃完飯就是唱歌了。對了,那個年代流行在家裡有一台伴唱機。一面唱歌一面喝酒,我記得最後喝掉好幾瓶白蘭地。

之後,從大學畢業到念完碩士,就真的再也沒有過過生日了。

到了國外,有了一些朋友,又發現新的困擾。你自己不過生日,但他們如果想要幫你過生日,怎麼辦呢?我又不快樂了。不是因為朋友們要幫我過生日而不快樂,而是因為我知道以我的個性大概無法在日後回報以對等的付出。

婉拒了一兩次之後,我開始儘量不要讓別人知道我的生日。當然,這也有其他的理由,因為在美國,像是銀行的電話服務等,都是用出生年月日來確認身份的,原本沒事就不應該到處說自己的生日。

就這樣過了好多年,生日就真個只是一個日期。當天除了打電話給媽媽,一切都和其他的三百六十四天一樣。頂多就是開一瓶前一天在本地超市所能買到的最好的烈酒(伏特加還可以買到 Stolichnaya;若以威士忌來說頂多就是 12 年的 Chivas Regal 或 Johnnie Walker,不滿意也只能接受了),或是從台灣帶來的陳年高粱,在接近感恩節假期、天氣已經開始轉冷的北美,在暖氣運轉的嗡嗡聲中,一口一口地、一點一點地,回憶並反省我的人生,也思索自己的未來。就這樣,一個人的生日,一年又一年,我漸漸地習慣且珍惜那樣的平靜與平凡。

再次受到生日文化的衝擊,是在返國工作後。人事室當然有所有員工的個人資料,所以生日快到的時候,你就會收到一個校長署名的祝你生日快樂的蛋糕。你當然知道這其實只是個形式,一個組織裡的標準化的作業程序。如果你沒有很快把這個蛋糕藏好,而不小心被周圍的人看到,又是一陣此起彼落的「生日快樂」。你也知道,很多人其實是因為只是反射性地說出客套話,而不是真的有什麼祝福的心。

在 BBS 註冊帳號也要填寫生日,而且有的 BBS 還會提醒上站的人當天有誰生日。雖然說我十多年前就玩 BBS,當年的 BBS 可沒有這種提醒生日的功能。所以,我一開始沒有預料到後來會發生的事。好像是返國後的某一天,我意外地在站上看到某位同學張貼的祝我生日快樂的佈告,大吃一驚。原來是我之前註冊時填的不是真實的生日(我不喜歡提供不必要的個人資料),而同學貼佈告那天剛好是我填的日期。於是趕緊補了一篇,說那天其實不是我的生日,我的生日只是我跟我媽的事,拜託大家忘了吧。後來害得這個學生頗難過,希望她現在已經原諒我了。

這些,是關於生日的部分回憶。每一個生日,快樂的也好,不快樂的也好,一群人過的也好,自己過的也好,都是一個里程碑,標記著人生觀與價值觀的轉變,也是一種成長的紀錄與見證。至於那些不快樂的回憶,我想,應該這麼說吧。不快樂的回憶是一種提醒,提醒你最值得追求的不是什麼功名利祿,而是快樂。太多不快樂的回憶,反而讓你更能超越那些通常會帶來不快樂的短視近利的世俗價值觀,更加珍惜生活中的單純與快樂。

歸鄉

作者:蔡志浩。發表時間:2002-05-06 6: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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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時分,你像往常一樣來到這家咖啡館,點了一杯慣常喝的咖啡,坐在落地窗前。咖啡館在十字路口的一角。從咖啡館看出去,斜對角是一所以醫學為主的大學。看著窗外,初夏的陽光灑在路上、車上、樹上、建築物上及行人的身上。陽光刺眼,以致你看到的影像模糊了。外面的世界變得不真實,甚至就像是快要蒸發、消失了。你不禁問自己,哪一種生活才是真實的?窗內還是窗外?

大衛凝視著窗外,「泰迪,你知道我在想什麼嗎?你怎麼分辨什麼是真實的、什麼是不真實的?」

泰迪從幾種可能的答案中隨機挑了一個,「真實的東西是好的。」

這是英國作家 Brian Aldiss 1969 年發表於 Harper’s Bazaa 的短篇小說, Supertoys Last All Summer Long 之中的一段對話。大衛是個機器男孩,泰迪是個機器熊。因為人口過多,夫婦若想生育必須獲得政府許可。在被許可懷孕之前,亨利與莫妮卡這對夫婦用這兩個「超級玩具」填補他們心靈的空虛。(二十年前, Stanley Kubrick 就是受到這篇小說啟發,開始了他拍攝電影《人工智慧》的長期計劃。可惜電影還沒有完成,Kubrick 就於 1999 年過世了;後來由 Steven Spielberg 接手完成。)

沒有人知道大衛的內心世界。他其實是愛莫妮卡的,但是不敢講出來。於是他在紙上不斷用各種顏色的筆寫著:

「親愛的媽咪,我是你的兒子,唯一的兒子,我好愛你,有一天我要……」

「親愛的媽咪,你猜我有多愛你……」

莫妮卡有一天無意間發現這些文字,痛哭失聲,手中的信散落一地。就在這一天,這對夫婦發現他們可以懷孕了,非常高興。可是看到兩個超級玩具,又嚴肅了起來。

「他們兩個怎麼辦?」亨利問。

「泰迪沒問題,他運作得很正常。」

「大衛故障了嗎?」

「他的語言溝通中心仍然有問題。我想我們又要把他送回工廠維修了。」

究竟誰比較真實?大衛或莫妮卡?你發現你並不確定,一如你不確定這世界是否真實,不管是落地窗的這一邊或那一邊。

在這樣的國家,這樣的城市,真實的東西好像常常是不好的。生活變成一件沈重、費力的事。那沈重與費力倒不見得是經濟的,主要還是精神的。你必須使勁從別人手裡奪回那些原本就該屬於自己的事物,如空間、路權、隱私權等等。

就說開車好了,交通規則說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實際上呢?在這個國家想都別想。真實的、但沒有寫在駕駛手冊上的駕駛法則是:開車不夠狠不夠快的駕駛者要讓開車夠狠夠快的駕駛者先行。於是當你準備直行通過一個十字路口,而對向車道有車要左轉且不斷蠢蠢欲動切進你的車道時,你唯一保有路權的方式就是加足油門衝過去(也許再閃個遠燈按個喇叭),表現得比他更狠,他才會迫不得已地「讓」直行車先行。

停車的問題就更嚴重了,路霸滿街都是,你能怎麼辦?把那些堆在路邊停車位的水泥塊、花盆、椅子搬走嗎?跟路霸吵一架嗎?就算奪回了停車位,你又敢放心地把車停進去,然後安心地離開而不怕被路霸報復嗎?

這些都是危險的賭局,不能說不像是西部片裡牛仔拔槍對決的畫面。很不幸,在這個人口密度太高的華語系島國,真實就是這樣,你要不斷承受風險、衝突與壓力,才能保有原本就應該屬於自己的權利,才能讓自己不會常常被侵犯。甚至很多時候你根本搶不回來,只有放棄自己的權利。(當一個民族都把精力花在這樣的事情上面,又如何能有創造力呢?)

就像 Kubrick/Spielberg 的《人工智慧》所描繪的時空背景,真實的人類(orga)往往是醜陋的、黑暗的,不真實的人類(人工智慧的機器人)(mecha),卻往往是善良的、溫暖的。難怪大衛選擇從高樓跳入冰冷的海水中結束他那人工的生命,難怪民調發現四分之一的國中生有自殺意念,難怪一天到晚都有青少年吃搖頭丸,難怪有人說幻滅是成長的開始。

你試著在這樣的世界中找尋一點意義,像是大衛尋找能夠將他變為真的小男孩的藍仙子。

你在往咖啡館的路上偶遇一隻小貓,小小的流浪貓。你蹲下來看著牠。牠有點怕生,隔著一段距離盯著你看。不知道小貓心裡在想什麼?快不快樂?你記得還在太平洋彼岸時,同事家裡也養了兩隻貓。兩個小傢伙一天到晚就在外面玩,從這家的院子玩到另一家的院子,從這條街玩到另一條街,直到晚餐時分,累了、餓了,才回家吃飯。你想,眼前這隻小貓大概一輩子都沒有機會過這樣的生活。

不久以前,在太平洋的彼岸,你還住在一間還算整齊清潔的老舊公寓裡。你沒有電視、音響。住在一樓,打開門就是一片草地,常常有小松鼠和小兔子跑來跑去。到了夏天的晚上,還可以看到好多的螢火蟲。在那裡,從白天到日落、從深黑到黎明,也許再加上一壺清茶或一杯烈酒相伴,你有足夠的時間與寧靜來沈澱、整理自己的思緒,再將它們用文字紀錄下來。

你懷疑,也許從此以後再也沒有這樣的機會了。現在所處的這個社會,讓你連安全的需求都無法滿足,又如何能夠有足夠的安全感去尋求自尊與自我實現呢?小貓還是盯著蹲在地上的你看,不過牠大概也幫不了你,一如你幫不了他。眼前這小貓大概一輩子都過不了同事的貓的生活。如果這隻小貓可以不餓死、不病死、不被車撞死,已經算是福氣了。

如果小貓會說話,說不定也會跟你說同樣的話。於是你和小貓道別,來到這家咖啡館。來這裡,不是為了「做什麼」,而是為了「不做什麼」。不要再擔心不遵守交通規則的駕駛人危及你的安全、不要再應付不請自來的推銷員、不要再防備別人在你排隊買東西時插隊、不要再忍受看電影時此起彼落的手機鈴聲……

這是個人們稱之為「故鄉」的地方,是你曾經朝思暮想的土地,有著你所愛戀的人事物。你坐在咖啡館中,陽光透過落地窗照進來。你清楚知道,回到此地、面對這樣的沈重,是自己的決定。二十五歲那年離開時,你就已經決定要回來了,而這個決定始終沒有改變過。你希望能為這裡的人們做一些事,希望這塊土地能夠名符其實地成為美麗之島。

三十二歲那年你終於回到故鄉。這時的故鄉清晰得不能再清晰了,清晰到有點不真實。這是你以為的那個故鄉嗎?曾幾何時,島國的住民變得自我中心,只要對自己有利、自己覺得方便,對於侵犯別人的空間、權利、隱私,一點也不介意。難道這就是所謂民主化的「政治奇蹟」的產物嗎?

故鄉,變成一個陌生的國度。她就在眼前,既真實又不真實,非常矛盾的感覺。你不知道是不是有一天你真的會變得和周圍的人一樣(你現在並不希望),你也不知道是不是有一天這個島國真的可以進步一點點,你不知道你還可以為故鄉做些什麼。

從一個國家到另一個國家,從一個城市到另一個城市……從異鄉到故鄉。曾經的異鄉現在回憶起來像是故鄉,而曾經的故鄉現在感覺像是異鄉。彷彿,只有手上這杯黑咖啡是真實的、不會變的。李白的一杯酒,可以消萬古愁。你的這杯咖啡呢?你知道在這杯咖啡喝完後,你終究要回到那個世界。但至少在這個時候,你有一杯熱咖啡。

從落地窗看出去,你認出那是你的故鄉。這一刻,異常寧靜。故鄉依舊陌生,但你相信,總有一天,故鄉會像手上這杯咖啡一樣真實。

房間

作者:蔡志浩。發表時間:2000-11-12 6: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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廚房的燈,兩個燈炮壞了一個。剩下的一個燈炮,微弱地,把整間廚房灑得一片暗黃。感覺到一種似曾相似的情緒,一種陳舊的愁悵與感傷。索性蹲下身來,靠在牆邊,專注地看著頭頂上的燈。不知道這樣一直凝視,會不會像「似曾相似」裡的理查一樣,回到過去。胡思亂想著。

那是將近二十年前,座落在大都市裡一個寧靜的住宅區裡的一棟三層樓透天厝。孩子們漸漸長大,但是房子不大,於是父母就在頂樓加蓋了一層石棉瓦房。牆壁漆成乳黃色、鋪了淡棕色的地毯、加了也是淡棕色的天花板。在房間的中間的天花板上,再釘了一盞燈。那盞燈,是常見到的、有兩個日光燈管和一個小燈炮那種。

把單人床、書桌、書櫃和一台舊收音機搬上去,就成了國中生的房間。床擺在房間中間,上頭正是那盞燈。書桌靠窗放,也就是房子面向大街的方向。窗子是不透明的毛玻璃,窗格是木頭的,漆成暗咖啡色。床腳對著的那面牆,放著堆滿書的書櫃,咖啡色的。收音機就擺在書櫃旁的小架子上。鋼管和塑膠布組合的衣櫥,放在書桌對面、也就是遠離大街的那面牆邊。

晚上睡前如果把日光燈關掉,留下小燈,暗黃的燈光打在原本就以黃棕色為基調的房間,整個房間霎時變得一片昏黃。記得躺在床上,盯著小燈看著,聽廣播、想事情。在那個時段,收音機播出來的,如果是十二點之前,就是今夜星辰;十二點以後,就是午夜奇譚。不記得當時想些什麼了;苦澀的青春期、繁重的課業、加上不佳的學業表現,想的肯定不是什麼快樂的事。僅管不記得想些什麼,情緒卻和燈光一起保留了下來。像巴夫洛夫的狗聽到鈴鐺流口水,只要在室內亮一盞這樣的燈,就會喚起當年的情緒。

加蓋的樓層,住起來不是很有安全感,特別是颱風來的時候。大雨打在屋頂、大風刮得窗子咯咯作響,風聲混雜著雨聲、雷聲、也許還有招牌被風吹落的聲音,透過隔音不佳的石棉瓦屋頂和木頭窗子傳來,聽得特別清楚。如果再加上不時發生的閃電亮光從沒有窗簾的窗子照進來,颱風夜的聲光效果就很齊全了。回想起來,與其說當時的感覺是恐懼,不如說那是焦慮。印象非常深刻,因為那焦慮,不是少年的焦慮,反而更像成年以後的焦慮。追憶將近二十年來的情緒,好像總是會回到那一點;那個房間、那張床、那盞燈。

房間裡還有一些其他的回憶,特別是關於紙飛機的。房間不小,可以摺紙飛機玩,從這一頭擲到另一頭,再從另一頭擲回這一頭。玩紙飛機,是投射的,也是超現實的。是投射的,因為它自在地飛翔著,搭載著青春期的國中生渴求卻不可得的自由;僅管,只有幾秒鐘。是超現實的,因為在紙飛機飛翔的那一瞬間,只有自己和紙飛機是真實的;自己和紙飛機以外的世界,都靜止了。這世界,像極了「鳥人」裡的一段:鳥人幻想自己是一隻鳥,最後相信自己是一隻鳥,被朋友發現脫光衣服睡在家裡樓頂的鴿子籠裡,身上蓋滿了鴿子羽毛。

晚睡的習慣也是在頂樓的房間裡養成的。聽完午夜奇譚,已是凌晨一點了。晚睡,不見得真的是為了聽司馬中原的鬼故事;聽到後來,其實也膩了。最主要的,還是為了得到夜晚的安撫。白天的世界,充滿著上課、作業、考試、體罰。唯有到了夜深人靜,全世界都入睡,白天的焦慮與不安,才得以稍稍解除。夜,是神奇的,像精靈一樣。從十一歲到二十一歲、從二十一歲到三十一歲,從高雄到嘉義、從嘉義到北美,白晝一樣讓人想逃,深夜的精靈也一樣每天都來。但,國中生卻再也不是國中生了。彼得潘每晚都去看溫蒂,但溫蒂卻從小女孩變成了母親。電影裡的彼得潘最後娶了溫蒂的女兒,那麼,夜晚的小精靈呢?

住在那個房間的最後一年,是高中一年級的時候。數學不好,請了家教。家教老師坐在書桌旁,口中唸唸有詞,而高中生也不停地點頭。只是那點頭,不是聽懂了,而是打瞌睡。後來家教老師受不了這種學生,就不再來教。其實家教老師應該感到欣慰,因為高中生三年六個學期的數學成績,只有一個學期及格,正是請家教老師的那個學期。

房間裡還有一部電腦,早期與蘋果二號相容那種,配上一個黑底綠字的小小單色螢幕。那時的電腦其實沒什麼用,只能寫寫小程式。可是寫程式對個性內向、畏懼社交的國中生來說其實是很誘人的。那是一個幾乎可以完全抽離現實的活動,一個幾近完全封閉的躲藏空間,而且你可以完全掌握。

還沒有買電腦的時候,老是往一家曾經在那裡上課的電腦公司跑,用他們教室裡或展示用的電腦。經常打擾,人家的臉色也就不會太好。最後一次去的畫面像達利的畫作,至今回想起來,仍歷歷在目。那是一個早上,剛開門,國中生像往常一樣進去,坐在一台電腦前,開始打昨天晚上寫的程式碼,可以演奏一段音樂的。音樂奏出,國中生很興奮,卻察覺到有什麼不對。回頭一看,原來電腦公司的主管在開會,十幾雙眼睛盯著自己看,卻沒有人說話或責罵。逃離那場尷尬以後,買了自己的電腦。不用說,電腦加入紙飛機,成為頂樓的房間裡的超現實世界裡的主要元素。

像大多數人一樣,青春期的自我封閉,總會結束。後來憑著一點運氣考上了高中,進入人生另一個階段。決定把舊電腦收起來,不買新電腦,高中這段時間也不再接觸電腦。準備高中聯考時摺的一大堆紙飛機,也扔了。那是一個告別式,告別國中歲月、告別青春期、告別超現實主義的年代。說起來,如果不是電腦公司現實與超現實衝激的那一幕,說不定還狠不下心來做這種回歸現實的決定。

十六年了,再也沒有離開過現實世界。很多時候,甚至忘了比十六年更早的記憶。彷彿這一生,就是這個樣子。像是電影裡的彼得潘,來到「現實」世界,和溫蒂的女兒結婚生子以後,就忘了那個小孩子永遠長不大的仙境,也忘了他曾經會凌空飛翔,甚至忘了曾經喜歡過溫蒂。

老彼得潘看到當年的泰迪熊,憶起了如何飛行。早已年過三十的男人看到廚房的昏黃燈光,憶起了那遠離已久的另一個世界。躺在旅館房間的床上不停地重覆回到過去的念頭,理查終於回到了一九一二年的芝加哥;卻又因為口袋中掉出來的未來硬幣,被拉回一九七九年。而將男人從另一個世界拉回來的,則是放在廚房窗台等著窗外寒風將它變冰的一瓶 Stolichnaya;那瓶伏特加絕對不屬於剛剛去過的那個世界。

起身倒了一杯酒,再蹲回牆邊。天還沒亮,燈光依然暗黃陳舊。向來最愛的 Stolic,在這種氣氛下,變得像淚水一樣苦,難以下口。杯子捧在手心,不知過了多久,酒從冰的變成溫的。艾爾去精神病院看他青春期的死黨時,鳥人縮在病床的一角,像鳥一樣蹲在床沿,透過小小的窗子凝視著窗外的天空,像是想要振翅高飛。捧著杯子,還是滴酒未沾。蹲在狹窄的廚房的地上、靠著牆,眼前就是爐台,爐台再過去,就是一扇小窗。天剛亮,天空是暗紫色的,幾聲烏鴉叫從背景傳出來。混著從窗外灑進來的微弱陽光,廚房不再昏黃,也開始不再似曾相似。回到現實,理察虛弱地躺在旅館的床上;彼得潘飛不動了,跌在雪堆上;鳥人也只是個精神病患,不是會飛到窗外的鳥。

現實生活中,老家早已換了主人。不久前經過門口,抬頭看了一下加蓋的那層,反而覺得陌生了。這才明白,原來,並沒有真正離開過屬於國中生的那個世界。多年來,總是在昏黃的燈光下,一次又一次地回到那個房間。那個世界,一直如影隨形。

天,真的亮了。窗外的天空從暗紫色變成白色,廚房也變回原來的廚房。嘗一嘗杯裡的酒;不冰了,可是也不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