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文學》看網路文學

作者:蔡志浩。發表時間:1999-07-10 6: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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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九年七月號的《聯合文學》,製作了一個叫「文學上網--網路文藝復興」的專輯。對於一本向來站在傳統純文學保守端點的雜誌,製作這樣的專輯實在有其趣味性與指標性。

在「 誰,在網路上,搞文藝復興!」一文中,《聯合文學》的編輯葉美瑤訪問了一些網上的作家(指以網路為主要發表媒介者)和上網的作家(指以傳統媒體為主要發表媒介者):從蔡智恆(jht;痞子蔡)開始、到張系國、張國立、平路、向陽、郝譽翔、plover、洪凌等。嚴格來說,除了蔡智恆和 plover 是以網路為主的「網上作家」外,其他的都是以傳統媒體為主的「上網作家」。網上作家不是只有這兩個,但如果要挑出這幾年在網路上最出名的兩個作家,大概多半的人都會找到這兩位。受訪的上網作家,對於網路與文學的關係多持正面的態度。而受訪的網上作家,也相當精確地描述了網路上的創作生態。

楊久穎在「標本室--網路寫手素描」一文中,用小說的筆法寫了五種形象鮮明的網路寫手:不停地在網路上發聲、表現得像文學家,竭盡所能地想把「文學」的標籤牢牢黏在身上的作家;在傳統媒體出名,因為在網上得不到掌聲而開始對網路產生敵意的作家;網路上把文學當事業經營、把網路當市場操作的作家;文學專業站上掌握文章生殺大權、藉此出名卻甚少從事創作的板主;不懂文學、也不想懂文學,純粹為寫而寫的作家。這篇文章的五個「標本」,其實都非常灰暗、甚至帶點病態。取樣反映作者的態度,由此觀之,「標本室」應該是這次專輯所有文章中最悲觀的一篇了。

「在『創作』與『展售』之間--當代作家與個人網站」,紀大偉以一個「上網作家」的身份,從傳統的文學人的立場,談他看到的「網上作家」。文章的重心,倒不是在「創作」上,而是標題中的「展售」。網路上作家個人網頁的「展售」性,是傳統媒介所沒有的。雖然作者的用字遣詞十分謹慎,大致上全文的觀點還是屬於「從正統看異類」的;也許沒有歧視,但仍然隱隱約約感覺得到排斥。

「 風流手札」是 plover 三年前的舊文,也是這次專輯中唯一的文學作品。編者引言中說道,「……plover 為早期 BBS 站創作代表性作者……該作寫於三年前,以日記形式 post,今日看來仍不失為散文佳作。」選刊 plover 文章的動機十分耐人尋味。總覺得在這樣的專輯中刊出的作品,有點「樣板」的味道。不過 plover 還真是網路文學裡的一個傳奇就是了。有趣的是,不管是在前面的專訪或這篇文章的引言,都沒有提到 plover 的姓名。這還真的是原原本本地把網路的匿名性給搬上了傳統文學雜誌。

「 當文字通了電--與姚大鈞談網路文學」,李順興訪問了藝術家詩人姚大鈞,談他在網路上進行的各種「非平面印刷文學」的實驗。全文甚長,含前言共十七頁(比前三篇文章加起來還長),反映了《聯合文學》真正重視的東西。這篇訪問談的「網路文學」並不是一般人印象中的網路文學,而是非常重視藝術性,利用網路中「非平面印刷」的多媒體與互動特性,所進行的創作實驗。

總的來說,這個專輯讓我們看到了《聯合文學》對網路文學的理解與態度。對網路文學略有接觸的人,可能會認為這次專輯對於目前網路上的文學作品的特性,探討得不夠。只有在第一篇的訪問中,提到洪凌「更進一步觀察到這一兩年來網路上的創作有從實驗性轉變成言情為主流的趨勢。」或是 plover 「……也坦承在網路上寫東西不像傳統文學,要編過編輯、文學評審的篩選,它有自己的觀眾,不跟傳統文學衝突,而也正是這樣的特性才能讓他和蔡智恆這樣的網路族有了創作的慾望。」而蔡智恆則是指出「網路文學與平面文學的不同在於平面媒體的創作者不容易受到讀者的立即影響……網路上發表的創作如果情節冗長、意象艱深很快就會被放棄……另外在網路上寫東西不為評審、不為得獎、寫到一半要趕論文報告也許就不了了之,壓力比較小,顧慮也少,這也是網路上作品的共通面貌,所以多數看來像是未經篩選的文章。」

僅管只是短短幾句話,Plover 點出創作動機,蔡智恆點出創作環境與產生的作品特性,洪凌則是點出了演化的趨勢。其實,都算中肯。不管你喜不喜歡,網路文學的確是這麼回事。楊久穎和紀大偉不談作品談現象,也許悲觀了些,他們描述的現象確實是存在的。我們不能否認,網路文學的現狀並不怎麼樂觀:很多的風花雪月、很少的純文學創作,更少的實驗創新。就傳統的純文學來說,網路文學從傳統媒介進口的東西很多,出口到傳統媒介的卻很少。像是第三世界國家大量吸收外資、大量進口外國商品。像是充滿自卑感的非主流文化拚命想向主流文化看齊。當然,網路文學在台灣不過六、七年的歷史,你可以說它還在成長,需要吸收養份;你可以說它還沒長大,作品還不成熟。但是要吸收到什麼時候?要不成熟到什麼時候?網路文學能不能走出自己的路?看多了,愈是資深的網路人,往往愈對網路文學感到悲觀。

最後的姚大鈞專訪,雖然一般人可能會有點「看不懂」,但我覺得強調實驗性是正確的;這是網路的一大優勢。網路讓更多人有動機、有機會發表作品、有機會讓作家及其創作與讀者互動,這樣的環境應該是一個很好的實驗環境。網路對於創作的「實驗價值」無可取代,光憑這一點,我們對網路文學的未來就應該有理由樂觀吧。

閒聊「星際大戰首部曲:威脅潛伏」

作者:蔡志浩。發表時間:1999-06-30 6: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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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一篇影評或簡介,純屬個人感想。

首先還是給一點背景資料,因為我最近驚訝地發現竟然有人沒看過二十年前的 Star Wars Trilogy。就算生得太晚,趕不及在電影院看,應該也會在電視上看過才對。在從前只有三台,電影時段很少的時代,Trilogy 就常被播出了。

1975 年,George Lucas 開始構想 Star Wars,那是一系列的史詩型式的電影,而時空的設定是「很久很久以前某個遙遠的銀河系」。當年拍攝的是第四、五、六三部,一般稱之為 Star Wars Trilogy。片名及首映年份如下:

Episode IV: A New Hope, 1977(台譯:星際大戰)
Episode V: The Empire Strikes Back, 1980(台譯:帝國大反擊)
Episode VI: Return of the Jedi, 1983(台譯:絕地大反攻)

而今年上映的則是第一部:

Episode I: The Phantom Menace, 1999(台譯:星際大戰首部曲:威脅潛伏)

系列電影的詳細資料請參考 http://www.starwars.com。

Episode II 與 Episode III 分別預定在 2002 與 2005 年上映,片名未定。從第一部到第六部,相隔將近三十年。這使得 Star Wars 不儘是一部敘述很久很久以前某個遙遠的銀河系的傳奇故事的電影,電影本身也是一個電影工業的傳奇故事。

二十年前的 Star Wars Trilogy 會成為經典,不只是因為領先時代的特效,而是因為它的寬廣格局。當年所謂的科幻片還在講些人類打外星人、人類探索外太空、外星人侵襲地球之類的主題、要不就是把西部片或動作片給搬上太空(呃,其實今天還是如此),大學時主修人類學的 George Lucas 結合了各個文化的傳說,建構了一個史詩般的故事,發生在「很久很久以前某個遙遠的銀河系」。時至今日,電影特效到處都是。但是大部份的電影都是靠特效當賣點來賣錢,二十多年來,並沒有電影能超越 Star Wars Trilogy 的格局。

甚至連 Episode I The Phantom Menace 都無法超越 Trilogy。有的老 Star Wars fans 認為 Episode I 不如當年的 Trilogy 「精采」。這有許多原因:第一、Episode I 講的是 Trilogy 之前三四十年的故事,時空、人物都是連續的,Episode I 當然無法超越。第二、故事的中段本來就是最精采的部分,開頭的部分通常只是人物出場與時空背景的描述。第三、Trilogy 的時代是大戰的時代,戰爭的節奏感當然快於只有小規模區域衝突的 Episode I 的和平時期。所以,Episode I 原本就不該超越。

沒有看過從前的 Trilogy 的,則直接把 Episode I 拿來跟 Titanic、跟 Armageddon、跟 Independence Day 比,而有許多人因此認為 Episode I「不好看」。這是因為他們都用期待「大戰」、「大災難」的心態來看 Episode I,當然要失望了,因為片子裡根本沒有大戰,也沒有大災難。Episode I 只講了一個區域衝突的形成及化解,就獨立的故事而言,是不夠剌激。但事實上 Episode I 只是一個大故事的開端罷了,劇中的人物、對話、城市、星球、文化、傳統……幾乎所有的細節都和 Trilogy 有關,所以放在整個系列的脈胳來看,Episode I 其實是訊息密度相當高的電影。那些批評 Episode I 「沒什麼劇情、不好看」的,多半是用了不適當的觀點去看這部片,會漏掉許多訊息,也就看不出為什麼片名要取 The Phantom Menace。

為什麼 Episode I 要在 Episode IV 上映之後的二十年才拍?你也許會問。這有許多原因,不過主要還是技術上的。在 Trilogy 時,帝國已經摧毀了許多主要的文明,因此電影的場景多半是戰場(大部分是太空或荒郊野外,沒有大城市)或飛行器,人物的話不是帝國軍隊就是反抗軍;都比較單純。而前三部則是和平時期,如果要拍的話,勢必得著重於各種不同的文明,而且必須看起來非常詳細與真實。以二十年前的技術來說,是有困難的。等了二十年, George Lucas 在看到他的 ILM 公司做出的 Jurassic Park 中的恐龍之後,他明白他終於可以創造出他心目中 Episode I 裡應該有的環境與生物了!於是,他先重新編輯了 Trilogy,把一些當年想拍又拍不出來或拍得不好的東西補進去,在 1997 年重新上映。而在上映的同時,Episode I 也已經開拍。事實上,在重新編輯 Trilogy 時,新加入的場景有些是正在設計、預備出現在 Episode I 中的,例如在 Return of the Jedi 最後加入的星際首都 Coruscant 的畫面。

無論如何,對老 Star Wars fan 如我個人來說,這次看 Episode I 實在是有太多的感動。我們終於有機會清楚看到 George Lucas 心中(也是 Star Wars fans 心中)的那個「很久以前某個遙遠的銀河系」,看到風貌截然不同的星球:Coruscant、Tatooine、Naboo;在各個星球上看到不同的文化、傳統、建築、技術、生物、自然景觀。一般的科幻片,也許就是用點小特效拍個一兩幕小小的景讓你「想像」一下,Episode I 卻完整做出了栩栩如生的另一個世界,讓你「看到」那個世界,讓你留在那個世界,「看到」在那個世界裡發生的故事。就這一點而言,即使不是 fans,都不得不讚嘆 Episode I 的技術成就。

在電影的連續性上,George Lucas 也極為用心。電影一開始時用往上捲動的字幕簡介時空背景,打出黃色的 “Star Wars” logo,都是二十年前 Trilogy 的傳統。尤其當開場時一如 Trilogy,奏出 John Williams 當年做的主題曲時,更是讓我激動不已。值得一提的是,為 Trilogy 配樂的 John Williams 仍然為 Episode I 配樂!而即使全片百分之九十五的畫面皆經特效編輯,換幕的方式仍然延續了 Trilogy 的傳統,看起來陳舊但增加了系列電影的整體性。許多當年 Trilogy 的演員在 Episode I 中仍然演同一個角色:例如 Frank Oz 還是演 Yoda;Ian Mcdiarmid 當年演帝國皇帝 Palpatine,在 Episode I 則演仍是共和國議員的 Palpatine。許多當年 Trilogy 中的角色在 Episode I 中都出現了:例如 Tatooine 上的 Jabba, 還有 R2-D2 與C-3PO。而許多當年 Trilogy 中的人物的年輕時代,在選角時也千挑萬選:例如在選年輕的 Obi-Wan Kenobi 的角色時,許多可能的候選人的照片就被交給藝術家,畫出他們老了的樣子,再從中挑出最像當年 Trilogy 的老 Obi-Wan(Alec Guinness 飾)的 Ewan McGregor。還有許許多多的細節,Episode I 都處理到了。

這部電影於 6 月 26 日在台灣正式上映。原本不想去湊首映週末的熱鬧,但是抱著「不該等」的「莊嚴」心情,還是在 27 號星期日的凌晨 3:40 去看了第一次,又在 29 號星期二的晚上 7:40 看了第二次。

為什麼要看兩次呢?原因之一是,如我前面所說,太多細節了。只看一次,就算是十分用心看,都會漏掉許多訊息。所以一定得多看幾次。另一個原因,則是我想知道觀眾的反應。看第一次時,由於是「一般人」不會醒著的時間,整間戲院都是至少比我小十歲的 Y 世代。當天雖然滿座,但看完整部片,並沒有聽到觀眾席傳來應該有的歡呼聲、驚呼聲、笑聲或鼓掌聲,讓我覺得有點像是一個人在墓園看電影。所以第二次我決定挑個正常一點的時段去看。這次有比較多我這個年齡、或年長一些的人去看,雖說反應沒有我預期的多,但起碼感覺到了觀眾與電影的互動,看起來比較舒服些。(也許我本來就不該期待觀眾有這些反應,台灣觀眾看電影時對自己的情緒畢竟比較壓抑,跟美國觀眾是不一樣的。)

談完觀眾,再回到 Episode I。常跑美術館或學過美術史的人應該知道,藝術並不見得是文化普遍性的。往往你要在理解一件作品的創作背景、或創作者的文化背景時,才比較懂得如何欣賞一件藝術作品。看電影也一樣,如果只是趕流行、存著看一場「暑假檔娛樂大片」的心態去看 Episode I,你可能會有點失望。但如果能夠把它和 Trilogy 連起來(不見得要先看 Trilogy;你也可以先看完 Episode I 再看 Trilogy),你會有完全不一樣的體會與感動。

台北之戀

作者:蔡志浩。發表時間:1999-06-08 6: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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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週末的午後,颱風警報剛發佈。台北街頭豔陽高照,卻又同時下著雨,潮濕而悶熱。陽光和雨滴像是在賽跑,穿過一棵棵茂密的菩提樹,爭著來擁抱他們共同的情人——台北。當然,他們也無私地迎向正站在仁愛路旁人行道上的你。你索性收起傘,讓這場太陽雨擁你入懷。

在台南住過十年,高雄十三年,嘉義小鎮民雄兩年,甚至美國伊利諾州十萬人口的香檳(Champaign)都待了四年。你未曾在台北長住過。最長的一次,也不過是八年前來實習的一個月。那一個月,記得只要是醒著的時間,你都在三軍總醫院的二十病房裡,也就是精神醫學部。你對病房、病患印象猶深,卻已記不得當時的台北。

二十九歲那年,你終於有機會來到這個城市,做一年的停留。在這個島上的人,絕大多數,或多或少都有在台北生活的經驗:或在台北成長,或在台北求學,或來此地工作。台北似乎是許多人的集體潛意識,卻有長達二十九年的時間,不屬於你生活的一部分。你背著背包走進這個既陌生又熟悉的城市,感覺竟像極了二十五歲那年第一次來到香檳。台灣畢竟是自己的國家,你應該對台北有更多的熟悉感。但台北是你住了四年的香檳的三十倍大,對你來說,台北帶給你的陌生其實遠多於熟悉。

去國多年,終於回到了朝思暮想的小島。從北美回到台灣,來到台北,卻不像是回家,反倒像是飛行萬里來到一個未曾造訪過的城市,開展另一段旅程。這真是一種很奇特的感覺。

從旅人的角度來看,台北並不是一個非常典型的現代都市。曾經有很長一段時間,這個兩百多萬人口的城市,是沒有捷運系統的。在過去,大眾運輸的重責大任,全由公共汽車承擔。初到台北,朋友總是告訴你,台北的公車系統非常發達。是的,這個龐大的系統平均每天有三千多輛公車行駛三百多條路線,載客兩百多萬人次。

你總覺得這是過於發達了。像是無法以雙腳行走者,因為必須用雙手推動輪椅移動自己的身體,以致於發展出較一般人發達的手臂:公營、民營、聯營、上車收票、下車收票、一段票、兩段票、分段點、緩衝區、段號證、下車提前刷卡、自備零錢不找零、夜間公車、區間車、接駁公車、小型公車、掃墓專車、考生專車、休閒公車、幹線公車、正線、副線、左線、右線、單邊設站、雙邊設站、公車詩文、公車專用道……。無論如何,這可能是全世界最複雜而精細的公車系統了。即使在已有多條捷運線開始運轉的今天,公車系統每天的運量,仍然是六倍於捷運。

你真的像是旅人般地閱讀這個城市。剛來的時候,你會在背包裡放上一份地圖與一兩本公車指南。每天,你會抽出一些時間,在地圖上挑選一個沒有去過的地方,再從公車指南裡找到適當的公車路線。去哪裡,其實不是你真正在意的。你真正想做的,是沿路探索、閱讀這個城市。你總是在跳上車後,找到位子坐下,攤開地圖,把一路上看到的和地圖重疊在一起,映在你的腦中。

有時候,你也會搭計程車。計程車給你的是另一種完全不同的體驗。台北的計程車司機是天生的說書人,他們好像總是有著說不完的故事,只要你願意傾聽。誰說他們只愛評論時政呢?你發現,其實他們最愛談的,是他們的家庭。你上了這位運匠的車,他一聽說你在學校工作,便喜出望外地指著遠處山上的建築說,女兒在那兒唸書。「你每天送女兒上學嗎?」「偶爾啦,平常時候她多半自己搭公車。」有一回,錯過深夜的末班公車,在大雨中你攔下了一輛車。運匠一聽你要去的地點,面有難色,但見雨愈下愈大,又不便拒載。你上了車他才告訴你,他正在回家的路上,趕著送一些老婆交待採買、孩子明天上學要用的東西。而你要去的地方,剛好是反方向。只見他邊開車邊打電話回家報告,掛上電話後面色凝重地跟你說,等會兒回家又要挨罵了。還有一位運匠,對台北的路似乎比你還不清楚。原來他早年舉家移民日本,最近經濟不景氣,又帶著老婆及兩個還在念高中的小孩返回國內定居。白天在餐館工作,想想反正也需要一輛車代步,就乾脆買一輛車來當計程車,晚上開出來營業,賺點錢付這輛車的貸款,順便準備替家裡買第二輛車。「離開了台北二十年,新開的路都不認得囉!」他無奈地搖搖頭。

這樣幾週給自己的「新生訓練」下來,雖然稱不上是「走透透」,倒也對這個城市有了基本的熟悉度。你很快適應了台北。然而,心態的調適,卻比環境的適應,要緩慢、困難許多。

還記得剛回來的時候,你總是會在打電話給高雄的家人之前,做一項計算:把手錶上的時間加上十四小時。原來,時差的計算,已經變成一種反射。你總是在算來算去、思索到底高雄這時是晚上還是白天、適不適合打電話時,才會突然發現自己的可笑:台北和高雄哪有時差呢?然後,下一次打電話回家,又重覆同樣的反射動作,在同一個可笑的情境中發現自己。這樣的狀況持續了不算短的一段時間,半年吧。半年說長不長說短不短,正約略相當於當年剛到香檳時,常常在夢中以為自己是在太平洋彼岸的家裡,睜開眼環顧四週,卻因為發現自己其實身處異鄉而冷汗直流再也無法入眠的那半年。

也許是流浪太久了吧!人是回來了,也適應了;心,卻還在流浪。彷彿不管是在香檳還是台北,家,總是那麼遙遠。而寂寞依舊,從海的那一邊到這一邊。

平常,如果能再找到一點時間,你會在夜晚來到人潮聚集處,找間咖啡館,特別是那種有大大落地窗的咖啡館。也許是歷經四年過於寧靜、寂寞的生活吧,不曉得為什麼,置身在這樣的環境中,竟然有種無法言喻的安全感。在這樣的咖啡館、這樣的情境裡,適合靜靜地看人、適合靜靜地想像、適合靜靜地與自己對話。望著各色各樣的人從面前走過,他們的髮型、膚色、表情、美醜、穿著、打扮、高矮、胖廋、年紀、走路的速度……都不相同,彷彿每個人都是一本有著精采故事的小說。

嗯,他們的故事(當然,不是真實的故事,是你從他們在你視網膜上停留的短短數秒所激發的自由聯想),你的故事(也許是這些自由聯想引發的陳年舊事,也許只是你對浪漫愛情或完美事業的幻想),像果汁機裡的水果,翻攪、破碎、融合。你相信如果能為這樣的心靈狀態照張像,這超現實的作品絕對不會輸給達利的任何一幅畫作。

偶而會有一些影像把你拉回現實世界。女人一手拉著菜籃車,一手牽著一隻貓。等等,一隻貓?你揉揉眼睛,沒錯,是隻毛絨絨的貓,金吉拉吧。一個女人牽著一隻平常你只會在家裡的沙發上看到的貓,從你面前經過,然後逐漸消失。你趴到桌上,把臉湊到窗前,希望能再多看看這幅神奇的景像。

你看見圓弧型落地窗中被放大的、自己的倒影。映在夜空中,那眼睛與神情,像一隻貓。

有時候來得晚了,接近咖啡館打烊的時間。你會衝進去買一杯外帶的咖啡,坐在路邊啜飲著。

你憶起十年前、當時仍年輕的自己,常和三五好友,在便利商店買了啤酒後,就蹲在路邊以罐就口喝了起來,直到酒酣耳熱。偶有警察前來盤查,見是學生,便十分客氣地告誡,酒不要喝得太多。當然,你們還是醉了。喝醉了,肚子餓,又跑到店裡去買泡麵。當然,還是蹲在路邊吃了起來。那是十年前,南台灣高雄街頭的夏夜。

又是一個夏夜,在十年以後。昔時的好友已各奔東西,成家、立業、結婚、生子;啤酒變成了咖啡,而漫步的城市也由高雄變成了台北。唯一不變的是那似總無法擺脫的、像是宿命般的孤寂。

抱著咖啡鑽進車內,小心翼翼地將杯子放在旁邊的座位上,靠著背包與椅背,以免不慎倒下。你發動引擎,緩緩駛離路邊。夜裡的台北郊區,車不多,兩旁房子也不高,沒有壓迫感。你可以開得很慢,邊喝咖啡邊欣賞台北的夜景。窩不成咖啡館,就把自己的車子變成咖啡館吧!你讓車子沿著盆地的邊緣開著,從城市的西北方開到東北方。郊區的路很寬,透過擋風玻璃向外看去,謐靜的月色中,環繞台北城的群山,在不遠處忽隱忽現。冷暗的車廂中,你有一杯熱咖啡。

你真的希望時間就在這一刻暫停。當然,時間是不會停的。十年前的事,彷彿昨天剛發生。三十歲的你,已過完了半生。你頻頻回首,回顧自己的前半生。你還依稀記得,年輕的時候,曾有的許多理想與抱負、激情和勇氣。

車子穿過一座山。你看得到隧道的盡頭,卻看不見三十歲以後的自己。你憶起許多往事,美麗的、痛苦的;歡樂的、悲傷的。但在同樣一瞬間,卻感受不到那些曾讓你悲抑地落淚、憂傷地無言的情緒。台北的深夜,神秘地把咖啡變成了嗎啡。

而前一夜的咖啡未醒,就在這樣的一個週末午後,你來到了市區,走進了這場太陽雨中。隔著細細的、亮亮的、暖暖的雨絲,望著眼前未曾停息的車流與人潮,你驚覺,你已經在這城市待了將近一年。這一年,對台北,從陌生轉為熟悉,從恐懼變為依賴,從疏離化為愛戀。你終於明白為什麼很多人來到台北後,就再也離不開了。但,你畢竟是要離開的,一如二十五歲那年,離開美麗的小島,離開親愛的戀人;二十九歲那年,離開香檳;三十歲這年,離開台北。彷彿,始終有一股無法抗拒的力量伴隨著你,像海潮般不斷地將你沖走。

「我不想流浪,卻無法泊岸,每一個碼頭都是無盡的港口,每一個碼頭都是無盡的港口……」殷正洋的老歌《無盡的港口》的最後一段在腦中盤旋。

「親愛的台北,再見!」你用很輕很柔、幾乎連自己都聽不見的聲音說著。雨還在下,軟軟的雨點,像香檳城初冬的細雪,緩緩飄落在身上。

末班公車

作者:蔡志浩。發表時間:1999-03-23 6: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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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末班公車在深夜的台北街頭不急不徐地駛著,搖呀搖晃呀晃,像浮在夜海上的一艘渡輪。車內乘客不多,環顧四方,驚訝地發現原來車內空間這麼大。

你已經記不得有多久沒有感覺過空間了。在這個城市裡放眼望去,大街小巷、室內室外、地上地下、車內車外,到處都是滿滿的人,像是兩百六十萬隻螞蟻爬在一個蛋塔上。

在速食店的櫃檯看到人們排隊點餐。開門進店,挑個最短的隊伍,在離前面的排隊者一米處站著。一米,這是在太平洋彼岸生活數年,早已習慣的排隊距離。然而在這裡,空間是稀有的、珍貴的資源,哪能讓你這樣揮霍。後來進店的人紛紛往這一米的空間鑽,彷彿這一米只給你用,是暴殄天物。於是你也不怪他們插隊,因為是你不對。此地的幣值和彼岸不同,空間值也不同。你既然可以用台灣錢,為什麼不可以用台灣空間?

於是你也學會了在排隊時和前面的人靠近到三十公分以內,學會了在街上不小心踫到人時,若無其事,不說抱歉。你能阻止鉛筆盒裡的筆彼此不踫到對方嗎?

就在你已開始習慣這個城市的空間單位時,你搭上了這班深夜的末班公車。在車上,你可以前後左右走好幾步都不會撞到人。

你想起了自己曾經在太平洋的彼岸居住過的公寓,雖是租屋,倒也還算寬敞。在萬籟俱寂的夜,差不多就是這個時候吧,你常常在書桌書寫你的心情。有時,你會端著一杯酒,踱著步,從客廳走到餐廳,或從廚房走到臥室,漫無主題地思考。

有多久沒做這樣的事了?你問自己,在這樣一個城市裡。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你的時間開始一分一秒地消失在人群中,一如你的空間。你的思緒也是,淹沒在茫茫人海中。你從背包裡掏出筆記本,胡亂地塗寫,猶如溺水者慌張地游向一片浮木。

2.

時間被切割是很可怕的事。老舊的公車日光燈壞了,剩下小小的暗黃燈光。你費力地看著一頁似曾相識的淩亂字跡,許久,才憶起來,是自己寫的,在某個深夜裡的末班公車上。

有多久了?你沿著時光隧道前行,邊走邊找尋時間的標記。很多標記都褪色、傾斜、或是被淹沒在雜草中。一個月前的敦化北路,看起來像半年前的,三個月前的忠孝東路,看起來像昨天的。深夜裡的民權大橋和水中的倒影,像是永恆的、凝結的影像。

你最後決定給這篇手稿釘上「半年前」的標記,放回那本用了四年多的墨綠格子封皮、台灣製造的筆記本中。再把筆記本放回那個背了四年多的綠色大背包裡。你背著背包在這個城市裡穿梭,彷彿只有筆記本上的空間是自己的,只有背包裡的時間是自己的。

日復一日,你已經不太記得這半年是怎麼過去的了。有時你會懷疑,真的過了半年嗎?還是這個城市的時間特別快?你也不太記得這半年來有過什麼想法,發生了些什麼事。你懷疑,是自己得了失憶症嗎?還是把想法都遺失在這兩百六十萬人的城市空間裡了?

你發現自己像一個自由落體般,下墜、下墜,卻沒有任何辦法停下來。四週的景物從身邊呼嘯而過,彷彿要帶走你的靈魂。你記得你是不恐懼的,當你沒有意識到自己在下墜時。也許太多的自由意志、太多的意識,在這個城市裡,並不是件好事。你這樣對自己說,同時心裡想著,別人是不是也在下墜。偶而你會看到這裡的人有著截然不同的世界觀:他們不覺得是在下墜,而是在飛行耶!你不自主地想到成英姝在「人類不宜飛行」的最後一段說,如果你不想摔得那麼重得話,有一個辦法,就是把自己變得如羽毛般輕薄、微不足道,隨著氣流東飄西盪……

你感到莫名的恐怖,在冬夜裡的末班公車的昏黃燈光裡。

3.

你在海的彼岸,曾經在許多文字中回憶這個西太平洋的島國。突然想起曾經有朋友問你:「是不是要離開,才會欣賞?」讀著筆記本上一頁頁零散的字跡,你不太記得那時候的回答是什麼了。

從前,你好像沒有寫過這個城市,因為你沒有在這裡生活過。記得你的文字中出現過墾丁、高雄、嘉南平原,出現過縱貫線的列車過了台中後,往外看出去的西海岸和山壁。那些映像標記著你的成長、你的回憶、你的喜悅與悲傷。

你第一次做台北人。用當今島國政壇流行的語彙來說,這叫「新台北人」。依稀記得,八個月前剛來時,你的綠色背包裡總是放著兩本公車指南、兩份地圖、幾本散文和小說、還有一把傘。當然,還有這本筆記本。八個月後的背包裡,再也沒有公車指南、地圖、書和傘,只剩下筆記本。

從背包內容物的改變,你推論,一定發生過什麼事。你努力地回想。

恍惚中,你憶起大學時代死黨重逢時,在天母的朋友家中連續二十四小時沒人想睡的聚會;昔時老友的白文鳥與她在公館的咖啡館;冬夜裡貓空茶店外陣陣寒風環繞的角瓶威士忌與烏龍茶;北投國小政見會場上一路走來始終如一的馬英九和舞台上的乾冰;金華國中政見會場上有夢最美希望相隨的陳水扁和他嘶啞的嗓音;市民廣場的台北爵士夜和台下聞樂起舞的小朋友;金華街旁的小酒館裡的馬丁尼;仁愛路圓環邊每週一公休的咖啡館裡的濃縮咖啡;國父紀念館旁爵士樂餐廳裡的菲律賓樂師;文化大學後山上攤販圍繞的一對對情侶;週末的忠孝東路上要排隊才能進得去的百貨公司;新聞畫面裡,山頂上的記者口中「錯過這一次,要再等一百年」的獅子座流星雨;捷運新中線通車時,和你和你的死黨一樣無聊,從南勢角摩肩擦踵擠上電車,站到淡水又站回來的台北人……

你看到許多模糊的影像,失去了焦距,在很遠的地方重疊在一起。不遠處出現與昔時中國總書記同名的加油站,你知道該按鈴下車了。在找公車儲值卡的同時,你來不及思索欣不欣賞這些像是夢境的影像。

4.

白天上班時間的公車是一個很奇怪的空間,把各種不同階層的男男女女聚集在一起。在那裡,你有很多的機會可以看到很多不同的人。車上的人,帶給你一種陌生的真實感。你感覺真實,因為身邊有這麼多真實的人;你感覺陌生,因為你很難找到你和他們的共同點。末班公車則是給你一種超現實的真實感。你感覺真實,因為週圍沒有那麼多人分散你對自己的注意,你不得不看到那個也許你並不喜歡的自己;而這樣的感覺,因為不是這個城市裡生活的常態,又顯得有點超現實。

這樣的感覺讓你焦慮不安。年底就要而立,你不再想要一個陌生或超現實的世界。這時的你,坐在靠窗的位子,看著自己呼出的氣息一陣一陣地凝結又消失在玻璃上。你看著窗裡的自己,想到有一些學者說,意識就像一扇玻璃窗。在你清醒的時候,就像是白天,你可以看到窗外的藍天綠地。當你將離開人世時,就像白天變成黑夜。你往窗外看去,一片漆黑之中,看到的只是自己房間裡的倒影,看到自己的心靈。末班公車給你的這種感覺無疑是令人懼怕的,然而它也像迷幻藥似地令人著迷。

有時候,你會不由自主地想著,離開了這個空間,你會出現在哪裡?是不是每一個站都是通往不同時空的出口?於是,你會挑個下雨天(當然,不是颱風天那種大雨),故意坐過站,在一個明明很近卻未曾去過的地方下車。你在被細雨沖刷成現代水墨畫的台北街頭步行一段,逐漸走入畫中,成為畫中的一點人影。

你看著這最後一頁筆記,字跡似乎被水浸過而糊掉了。你不太確定這是不是從畫裡帶回來的;你不記得你回來過。但有一件事可以確定:這應該又是一篇你在末班公車上的手稿。

門外漢談後設

作者:蔡志浩。發表時間:1998-06-21 6: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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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spel(gospel.bbs@fhl.EE.NCTU.edu.tw)的《從「恐龍」一文看後現代文學》系列文章,談到許多寫作技術,讓我增長了不少見識。

我既非文學家亦非專業作家,想講些感想,實在有不知從何講起之感。

就談「後設」吧。

一方面因為我不確定我完全瞭解,另一方面光是「後設」一詞就夠令人頭大了,所以我不用 gospel 原文中的「文本」或「後現代」等詞彙,而儘量用大家都懂的詞彙,來表達我個人所理解的「後設小說」。

請注意,是談「個人所理解的後設小說」,而不是「後設小說」。我並沒有能力做這樣宏觀的論述,只能談我知道的。

是的,正如 gospel 所說,讀者、作者與故事的對話是後設小說的特性。但,個人以為這不是後設小說的決定性特質。

先說什麼是「後設」。「後設」其實是個翻譯得很不好的詞,原是從英文的詞首 meta- 翻譯過來的。這個詞的意思,簡言之,可說是「高一個層次的」。舉個很簡單的例子,「生命」是一個層次的觀念,但是思索生命的意義與生命之間的關係(例如宗教),就是一種後設。又如,我們會查覺到自己的記憶力好或不好,或是在準備考試時運用各種學習策略幫助學習與記憶,這種「認知到自己的認知」、「控制自己的認知」,也是一種後設。

所以,「後設」其實是個很簡單的觀念:從兩個(或以上)的層次來看同一件事,而不是特屬於文學的專有詞彙。

把這個「層次」的觀念搬到小說來。什麼是「後設小說」?一言以蔽之,故事裡有故事。以史萊姆的《如果在冬夜,一隻恐龍》來說,很粗淺的分析,有兩個層次:內層的故事是「作家與某位女網友的會面」的故事,而外層的故事則是「作家寫這次會面」的故事。事實上,作者還加了一層「到底誰是作家」的故事。

附帶一提,你如果看到某些談後設小說的書上說,後設小說要有兩個或以上的「時空」,那「時空」約略相當於我所說的「層次」。因為故事是發生在時空中之,不同的層次就是不同的時空。

因為作家刻意在不同層次間穿梭,讀者、作者與故事的對話與遊戲於焉展開。也因為在不同層次間往返,小說本身(即 gospel 所說的「文本」)與時空,都必然是斷裂的。

但,想強調的一點是,光是「文本的斷裂、拼湊與重整」或「時間的斷裂、拼湊與重整」是寫不出好的後設小說的。這兩者是作家在設定整篇小說的層次(時空)時就必然可以預期的產物。也就是說,它們是後設小說的「結果」或「現象」,而不是「原因」或「產生過程」。

以上是個人對「後設小說」的一點理解。

我同意 gospel 所說「電影與小說文學具有某種程度的共通性」。剛好日前看了部電影,也可以當作後設小說的例子。把上週寫的影評(其實只是篇簡介,原發表於 tw.bbs.rec.movie)貼過來,有興趣的人可以看看。這部電影應該很快就會到台灣去了。

彗星、火山灰、大滅絕、恐龍與蟑螂

作者:蔡志浩。發表時間:1998-06-17 6: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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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個月網路有個異象,就是一顆名叫「第一次的親密接觸」的彗星撞擊故事板,造成各地火山劇烈爆發,火山灰大量噴至空中,造成整個故事板長期不見天日,一片昏暗。古生物學有一派理論,就是用這個來解釋恐龍的大滅絕。讀過許靖華的書的人,應該不陌生。當然,演化生物學家有不同的觀點,不過,呃,這裡不是生物學討論區。就此打住。

有閱讀故事板習慣的人應該能理解前面這個比喻。痞子蔡的小說一撞而紅,幾個月來,歌頌聲、讚美聲、哭泣聲不絕於耳。不僅如此,拍攝電影、電視之議也出來了,還有簽名活動,網路記者會。最後連各大報也爭相報導,從地方版報導到全國版。

幾個月來,故事板好像除了「第」,就沒有其他的創作了。要是有,也被「第」的讀者的激情所掩蓋了。這不正像當年的恐龍大滅絕?

這也許是痞子蔡當初始料未及的。畢竟,就故事性來說,「第」其實只是一篇很典型的「男性幻想」下的愛情小說。我不知道痞子蔡會不會生氣,不過我比較想用的比喻是「只比希代水平高一些」。其實,連作者都在六月六日發表的後記中說了:「結局很老套,這我知道。連續劇、電影和淒美的愛情小說裏充斥著這種結局。」作者也在後記中說:「不過我並不想寫一篇很成功的小說,我只想說一個很動聽的故事。」

故事動不動聽就見仁見智了。從讀者的反應來看,應該是很動聽的了。然而我不明白,這是不是作者當初所期望的反應。幾個月來,大部分讀者的反應,其實比較像是對一部濫情的連續劇或一部煽情的電影的反應,而不像是對「一篇好小說」的反應。許多讀者追根究底去問故事的真實性,這也不像是一般讀者對好小說的反應。雖然作者強調過「並不想寫一篇很成功的小說」,我相信他是想要寫好一篇小說的。

我不是小說家,也不是文學家,只是個愛讀小說的人,當然不敢多說什麼。只是感覺,「第」絕對有其成功之處。但如果以文學性或可讀性的觀點來看,「第」實在不值這麼多掌聲。如果痞子蔡真想寫好一篇小說,這次的讀者的反應,對他來說,警示的成分應該多於榮耀的成分。

我猜,痞子蔡明白這一點。

再回到故事板幾個月來再度吸引我目光的一篇作品:史萊姆的小說「如果在冬夜,一隻恐龍」。它吸引我的原因其實簡單得不能再簡單了:很好笑,很有新鮮感,很有可讀性。我發現這篇小說時的感動,就好像看到恐龍滅絕後,一片死寂的大地上冒出一隻活生生、油亮亮的蟑螂。

「如」還是篇進行中的小說,所以我在這裡也不便多作評論,畢竟沒有全部看完就發表意見,似乎有些不太對。但既然講了痞子蔡這麼多,也該講講史萊姆。嗯,他說我可以講一講沒關係。

我的第一個感覺是,這是篇為了諷刺故事板這場持續幾個月的混亂所寫的小說。史萊姆用了很多很誇張的對比,差不多諷刺到了「第」文中的每一部分。

第二個感覺是,「如」不只在諷刺「第」的情節,也在諷刺它的文學性。這從「如」是篇後設小說就可以看得出來。寫後設小說比較需要技巧,但也不容易寫好。寫得不好,很容易看出來是作者在賣弄文筆、賣弄技巧,很容易讓人看不下去。史萊姆寫得好不好?不知道,等他寫完吧。

第三個感覺是,「如」不只在文體上諷刺,也在諷刺作者與寫作過程。這從過於頻繁地提示讀者這是一篇後設小說,與重覆了幾次的「某醫生作家把一本書寫成五本」、「誰在意暢銷書的內容」等可以很明顯看得出來。如果單獨看這篇文章,你會覺得作者在賣弄、求表現、玩後設。但為了在「後輕舞飛揚」的混沌中生存、不被火山灰埋成化石,你又不得不承認,這樣誇張的手法,似有必要。但排除掉這種特殊狀況,這樣誇張的寫法,的確會讓人看不下去。

最後一個感覺是,這還是有點換湯不換藥的典型「男性幻想」下的產物。將一位面貌平庸身形肥胖反應緩慢的女性,不留情面地諷刺。身為男性,我當然覺得很好笑。但我試了幾次將自己的性別轉換,再重讀一遍,卻不是那麼笑得出來。

本來我是想等史萊姆全文發表完再評的,不過我往後一兩週都沒空上網,就先把目前的感想整理一下,貼出來給大家看看。我在寫的時候很小心,這類公開的文評,用詞不當的話,極容易予人「文人相輕」的不好印象。(因為我自己也偶而在故事板貼文章,不過這一年來,散文寫得多,故事寫得少。)最後要說的是,不管是痞子蔡或史萊姆,我都很欣賞。因為他們寫了我寫不出來的東西,都有值得我學習的地方。

六天七夜

作者:蔡志浩。發表時間:1998-06-14 6: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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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uchstone Pictures/Caravan Pictures (1998)
電影:六天七夜(Six Days, Seven Nights)
演員:Harrison Ford, Anne Heche, and David Schwimmer
導演:Ivan Reitman

這是一部不用大腦就很容易消化的愛情喜劇。Robin(Ann Heche)是一個在紐約某女性雜誌社的助理編輯,典型的都市上班族。Frank(David Schwimmer)同樣也是紐約客,典型的都市雅痞。Frank 和 Robin 交往了三年,兩人前往大溪地附近的一個小島渡假一週。他們 僱用 Quinn(Harrison Ford)的「航空公司」(就一架小飛機)前往此島。到島上的第一天,Frank 和 Robin 求婚。第二天,Robin接到老闆來電,要她趕回大溪地見一個客戶。老闆說去去就回,來回只要十五小時。於是 Robin 就請Quinn 載她去。途中遇到暴風雨,迫降某個無人島。真正的六天七夜就這樣展開了。

故事很直接。原本 Quinn 在 Robin 眼裡是個鄉下的糟老頭,比她的未婚夫老很多,開著一架小飛機啥也不會,看起來一事無成,而且還每天抱著酒瓶喝得爛醉。他第一天白天載他們去小島,晚上在酒吧裡醉到去跟 Robin 搭訕時竟認不出她是他白天載來的。(這樣的角色不是我們在以往的電影中習見到的 Harrison Ford 吧。)

這樣的兩個人在一個無人島上會有什麼樣的故事呢?我不說你們也可以猜到:幾天之中,Quinn 漸漸展現他的智慧、勇氣,諸如此類。於是 Robin 從一開始的討厭,漸漸欣賞起 Quinn,終於愛上了他。原本 Quinn 只是告訴 Robin,他只是想要簡單的生活。但幾天之中的交談,她才瞭解,原來他有很成功的事業,但結婚十二年的妻子竟愛上他事業上的搭檔,棄他而去。於是……

當然,Harrison Ford 還是 Harrison Ford,這幾天還是有機會讓他表現英雄本色,例如和海盜搏鬥等等。可是,令人印象深刻的還是劇中一些有趣的、好笑的畫面和對白,Harrison Ford 典型的幽默。我在電影院看這部片,全無冷場,觀眾笑聲不斷。

幽默來自對比。他們在島上的幾天,Robin 那個沒用的未婚夫跟 Quinn 的女友上床,後來還結婚。他們的婚禮在海邊舉行時,Robin 和 Quinn 架機歸來。

後來 Robin 到醫院探視受傷的 Quinn,問他「我們怎麼辦」。Quinn 說,我不可能過紐約的生活,你也不可能過這裡的生活。於是, Robin 決定和 Frank 離開,但心中始終掛念 Quinn。在起飛前一刻 Robin 決定留下,而 Quinn 也自醫院趕來,因為他要為了 Robin 離開小島。兩人在機場再度相會……

這不能算是部什麼特別的電影,但很有娛樂性。在電影院裡跟一大群人哈哈大笑的感覺很舒服。當然,「六天七夜」只是部很普通的愛情喜劇,談不上「好」或有什麼藝術價值或深層意義。我想要說的是,如果你看電影一定要看出什麼意義來,那千萬別去看這部片子。如果你想娛樂,這部片很值得看。但是--去電影院看。租帶子或 VCD 回來看,就沒樂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