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人

作者:蔡志浩。發表時間:1997-05-19 6: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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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在這家餐廳預訂了位置,慶祝他們交往兩週年。燭光、紅酒、爵士樂;一切都和他們初相識時一模一樣。每年此時,他們都會相約來此共進晚餐。

男人一如往常,提早了二十分鐘到。男人捧著一束玫瑰,準備要給她一個驚喜。其實也不算驚喜了,男人心想。每年的這個時候,他都會送她一束玫瑰的。

兩年前的這天,男人捧著一束這樣的玫瑰去探他女友。沒想到當晚就吵架了,女友把男人和花一起丟出來,說再也不要見面。男人撿起花,失魂落魄地走著,不知不覺來到這家餐廳。男人走了進來,點了一杯馬丁尼。

女人單獨一人坐在男人隔壁桌。男人想想花了一兩千塊買的花,擺著也是浪費。男人走了過去,很俗氣地問了一句:「小姐,請問您一個人嗎?」男人不是故意俗氣的,畢竟他也不是社交菜鳥。只是實在心情太差,無心佈局。再說,他只是想把花給處理掉。女人看他這麼土,就隨便回了一句,「是,老娘就是一個人,怎樣?」男人照實把他的「廢物利用資源回收送花計劃」宣讀了一遍。

「你當老娘是垃圾桶啊?」女人勃然大怒,差點就要把一杯水往男人臉上潑。男人這才回過神來,發現講錯話,趕緊道歉。男人再叫了一杯酒給女人,說是為自己的不禮貌賠罪。

酒來了,男人捧著花站在女人桌邊。「又是花又是酒的,你拜死人啊?」女人顯然心情不好。「不不不……拜死人是用菊花。沒有人用玫瑰拜死人的。」男人連忙鞠躬賠不是。「老娘還沒死耶!別一直給老娘行禮!坐下啦!」女人指著她的桌子。女人既然這麼說了,男人只得乖乖坐下。

男人和女人聊了一晚。原來女人也剛失戀,兩人同病相憐,不住地感嘆自己的悲哀,數落之前的女人與男人的不是。

以後的故事,就像小說寫的一樣,兩人成了戀人。可惜,王子公主幸福快樂的日子過得並不久。第一次爭吵在交往一個月後發生。其實因為剛分手的脆弱而使兩人在還沒對對方有足夠瞭解時就成為戀人,交往後的爭執是兩人都預見得到的。

「我實在看不出你有哪一點讓我欣賞的。你賺的錢不夠多、長得不夠好看、不聽古典音樂、不懂美術欣賞、沒有生活品味……你沒有一點讓我欣賞。我不明白我為何還要愛你。」女人說。

男人覺得委屈,他知道女人在拿他和她之前的男人比較。他們有過協議的,不能比較的。可是男人明白,女人還在分手後症候群,得花一些時間調適。所以他忍下了,沒跟女人吵起來。男人何嘗不會想到他之前的女人?可是既然決定愛這個女人了,每次她發脾氣時他都會很用力地,將心中冒出的前一個曾對他很好的女人的影子擦掉。

「你以為對我好我就會愛你呀?很多人都想對我好,難道這樣我就要愛每一個人?」女人繼續說道,毫不留情地刺傷男人。

男人不說話。他不知道該說什麼。女人是有道理:她喜歡的那些活動,他都不在行。她喜歡談的主題,他多半講不了多少。但是男人心很細,而且對愛情的態度是近乎信仰的虔誠。他很仔細觀察過她,在他的心裡,所謂對她好,是在瞭解後用能夠讓她高興的方式對待她;而不像一般男人的「對她好」,其實根本是用男人的自我中心、自以為是的去對待她,而不在乎對方的感覺。

女人顯然感受不到男人的用心。此後,男人與女人分開了一個多月。有一天男人接到女人的電話,女人說很想念他,懷念他對她的好。她跟男人說過,她之前的男人們,沒有一個像他對她這麼好的。他們見面、擁吻。男人以為天下太平了。

「記住,你不是我的男人。我不愛你。」女人冷冷地說。

男人又被刺傷了一次。不過他更確定他不會放棄。男人慢慢發現,女人的剌,其實是一種防衛。女人過去受了太多感情的創傷,所以她用她的多刺來防衛那顆滿佈傷痕的心。每受一次傷,就多上一層刺,多上一層偽裝。男人看透了女人的武裝,更心疼女人。他告訴自己,就算她的刺會讓自己受傷,他也要一層一層穿過去,擁抱那顆其實非常善良單純的心。他不要再讓女人受傷。

他們又繼續交往,不過女人始終不認為兩人是男女朋友的關係。男人想了半天,跟女人說,「是不是準(quasi) 男女朋友?」「隨你怎麼想,反正不是男女朋友。哪一天我找到我願意愛的人,我就走了。你不可以有意見。」女人說。

男人還是沒有說話。起碼,她又願意跟他在一起了。起碼,他們在一起時,男人能夠照顧到她,這就夠了。不滿意但可以接受,男人想。女人當然還是常會在情緒不穩時傷害男人,但男人只要想到兩人在一起時,女人不會受到傷害,他就覺得這點委曲是值得的。

女人覺得男人很傻。她知道他疼她、對她好,可是她就是無法愛他。他們就在這樣的「疑似男女朋友關係」(男人後來自己下的定義)下,傷害、分離、復合,不知循環了幾次地過了一年。男人永遠也不會習慣她的傷害,每次他都覺得很痛。但他期望他的包容能化解她內心的壓力,使她能更穩定。他知道女人看似多變,其實內心仍是善良的。

一年後他們重回這家餐廳。男人舉起酒杯說:「我愛妳。」女人也舉起酒杯,但她說的是「我不愛你。」兩人相視而笑,將酒一飲而盡。「敬我們的愛情。」男人說。「友情。」女人糾正他。這不知是一年來第幾百次糾正了,男人早習慣了。

一年了,女人還是沒有辦法愛他,但女人也始終沒找到她覺得能愛的男人。

女人開始回想過往,曾經對她很好的男人她不懂得珍惜,說放就放;追求條件很好的、自己想愛的男人,對方又不夠愛她甚至拋棄她。她累了,她覺得該好好珍惜眼前這個男人。

第二年的感情,似乎有點進展。男人聽到一年來第一次從她口中說出的「我愛你」。兩人的關係也在女人同意下,升格為男女朋友。女人也會跟男人談到未來的計劃、工作、婚姻等。男人跟女人計劃著怎麼樣存錢才能買車子買房子,築一個巢。

這樣又過了半年多,不只男人,連女人也以為天下太平了。當然,這又是錯覺。一次女人生病,但男人在外地出差趕不回來照顧。女人情緒極不穩定,毫無預警地,連女人事後自己回想也不相信,又開始傷害男人。

「在我需要你的時候你不在身邊,你這算什麼?你不能照顧我,你完全不是我會喜歡、欣賞的男人,我不會愛你的。你什麼都不懂,古典音樂不懂、美術不懂、沒有生活品味。我們就這樣分開,你過你的,我過我的。不是很好?明天以後你不要再來煩我。」

男人這次真的嚇到了,因為他們已經很久沒有這樣。男人和以前一樣,沒說什麼。他只能期待女人不要在這個時候離開,因為他不願女人失去他的保護,他不願女人再受到傷害。男人決定再撐下去。

第二天,男人還是在平常習慣通電話的時間,撥了電話給女人。女人已漸平靜,對男人說抱歉。

「我不愛你,我只愛自己。我不能愛你,我不知道我還有沒有能力愛任何人,甚至我不知道我愛不愛自己。我一直傷害你,這樣你還要愛我嗎?」女人問。「是的。」男人肯定地回答。

「為什麼?」女人不懂了。她不明白是什麼力量支撐男人。

男人還是沒有回答。他不認為女人能理解他的愛情信仰,也不期待她理解。「如果愛妳能讓妳穩定,讓妳不受到傷害,讓妳過得好。那麼,為什麼不愛?」

「你這是何苦?」女人嘆了口氣。

「我愛妳……」

「不准說愛我。」女人打斷男人的話。「不要給我壓力。」

再一次,男人決定完全配合女人。「好,不說就不說。對妳的愛一分都沒少,我把它們都放在心裡。」

「我……我不敢保證,可是讓我試著愛妳。我真的不確定我還有沒有能力愛別人……」女人心疼男人,但不確定她能愛。她似乎很痛苦。

「不要有壓力。妳用妳覺得最適合的、讓自己最舒服的方式去做。」

「最好的方式?如果我找到我能愛的人,跟他走了呢?」女人不放心地問。她也不知道會不會真有那麼一天,她很怕男人想不開。

「如果真有那麼一天,妳又確定他比我適合,那妳就走吧。我除了消失與祝福,不會做別的事。」男人強忍即將奪眶而出的淚水,用一貫肯定的態度對女人保證。

女人哭了,男人也忍不住啜泣起來。女人與男人都知道,沒有誰做錯了什麼,也沒有誰對不起誰。這就是緣分,而兩個人都盡力了。

「下個月是我們交往兩週年紀念了,還要慶祝嗎?」女人問。

「還要?當然要啊!老地方喔!」男人毫不思索地回答。

男人看著錶,七點了。女人準時出現,穿著他們第一次見面時的紫色洋裝,笑咪咪地迎向男人。男人起身,給了她一個緊緊的擁抱與深深的吻。

兩人又再一次在燭光下舉起酒杯:「我不愛你。」這次可是異口同聲了,兩人都笑了。「敬我們的……」男人猶豫了一下,他還是不曉得該怎麼說。「管它是什麼情,乾杯。」女人說。「是啊!管他是什麼情。」男人與女人笑著,將酒一飲而盡。

未完成的故事

作者:蔡志浩。發表時間:1997-05-18 6: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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陣陣屍臭味從公寓門口傳出來,嚇壞了住在對面的鄰居。鄰居打電話報了警。警察來到,破門而入。

他在臥室,趴在床上死亡已有三到五天。沒有外傷,室內也沒有打鬥的痕跡。從床沿下垂到地上的僵硬的右手,還握著一具電話。

他們將他移到停屍間。那兒很冷,可是他更冰冷。法醫說沒有他殺或自殺的跡象,死因是腦幹血管破裂。

腦溢血?他才三十歲,有沒有搞錯。沒有,法醫說。當地醫院的紀錄顯示,他的血壓一向偏高。法醫說,他的身體狀況很好,不是很大的壓力不會出事的。最可能的情況是連續幾天都有很大的情緒變化,血管壁持續受到高壓,而在出事那天血壓衝到頂點,導致腦溢血。

他怎麼了?發生了什麼事?

電話。他出事之前在講電話。誰打來的呢?還是他打給誰?戴上手套,從警局儲藏室裡找出那具電話。接上電源與電話線,按下重撥鈕…………

他們在他桌上找到這篇「未完成的故事」。沒寫完。他沒有辦法寫得很多,因為情緒已經十分不穩定、身體已經十分不適。未完成的部分,在他們撥電話後,應該就可以填上了。

作者:蔡志浩。發表時間:1997-05-17 6: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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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十時,轟然巨響自原本十分寧靜的貝克曼高科技研究中心的一角傳出。警衛飛奔至現場,發現是一場爆炸,現場還在燃燒。警察與消防隊在警衛的通報下,很快來到現場,並將整個研究中心封鎖。滅火後,一行人進入餘溫仍高的實驗室查看,發現所有儀器都被炸毀、燒焦。再低頭一看,地上赫然躺著一具被炸死的男屍。屍體被炸得肢離破碎不說,也被焚燒得扭曲變形,難以辨認面貌及其他特徵。

這是貝克曼高科技研究中心自一九八七年啟用以來,十年間最嚴重的一次意外事件,也是唯一一次出人命的意外事件。被炸毀的是該研究中心舉世聞名的眼球追蹤實驗室。研究中心、市警局都非常地震驚。連州長也來電表示關切。

驗屍報告完成,確認了死者身份。死者叫史提夫,是該實驗室負責人麥康奇博士指導的博士班研究生,在該實驗室已有三年,主要從事英文閱讀歷程的研究。意外現場的鑑定報告也在同時完成,證實爆炸源是一枚放置在實驗室的定時炸彈,顯然是計劃好的破壞行動。

炸彈是誰在什麼時候拿進實驗室的?目的是炸毀實驗室?還是殺人?還是兩者都是?動機是什麼?

實驗室可以重建,但人死不能復生。史提夫的意外死亡,令麥博士感到十分難過。史提夫平日交友單純,工作認真,幾乎每天都在實驗室工作到深夜。「如果他那天早點回家,也許就不會遇害了。」麥博士哽咽地說著,邊拭去眼角的淚水。

麥博士表示,他的實驗室從事的都是很平常的理論研究活動,包括英文的閱讀歷程、圖片的知覺歷程、及基本的眼球運動歷程。主要的研究技術是在受試者閱讀或觀看圖片時,同時追蹤並紀錄其眼球運動,再由眼球運動資料計算受試者在每個字或每個區域的注視時間。由這些注視時間的數據,配合良好的理論、實驗設計與統計分析,便可據以推論閱讀及觀看圖片時的認知歷程。這樣的實驗室與研究活動極單純,且不只貝克曼有,他不能理解為何有人要炸他的實驗室。

由於研究中心在晚上七時後就關閉,沒有磁卡不能進入。研究中心以外的人,只能在門口打電話請裡面的人來開門,或跟著有磁卡的人進去。而眼球追蹤實驗室平常也是上鎖的,需要另外的磁卡才能打開。只有進行實驗、或有人在裡面工作時,實驗室才不上鎖。因此,就算進得了研究中心,能進入麥康奇博士實驗室的人,除了實驗室本身的研究人員,其他人一律必須有實驗室的人帶領,才能進入。

因此,兇手必然跟實驗室的成員有某些關係。警長帶領調查小組訪談實驗室的研究人員。在深入唔談了所有研究員後,他們發現實驗室的成員極為單純,不僅沒有與人結怨,彼此之間相處也很融洽。因此,他們排除了兇手可能因與實驗室某位或多位成員結怨而行兇的可能性,也排除了自己人下手的可能性。

警長與調查小組繼續約談當天白天使用過實驗室的幾名研究人員。他們都很確定,他們的受試者在做實驗時,都沒有異常的反應。他們也很確定,在他們的受試著離開實驗室時,也都有帶走自己的東西。

當天下班後所有研究員都回家了,只剩史提夫留在實驗室。因此,放置炸彈者,必然是在下班後才進入研究中心,而且是由史提夫帶進實驗室的。

然而,當晚史提夫並未在實驗室使用紀錄表上預留實驗時間,也就是說史提夫並未安排實驗。麥博士表示史提夫平日極細心,只要有受試者要來做實驗,他在三天前就會先保留時段。因此,兇手不可能是與史提夫約好要進行實驗的受試者。最可能的情況是,兇手由史提夫開門、或跟著別人進了研究中心。再經史提夫同意進了實驗室,藉機留下了炸彈。

兇手究竟是事先就知道史提夫當晚會在呢?還是湊巧遇到?警長與調查小組認為,既然兇手事先預謀了要放置炸彈,對於如何進入實驗室必然做過研究。也就是說,兇手應該知道當晚史提夫會在實驗室。

這樣的推論雖然仍不能判定兇手的動機究竟是殺人還是炸毀實驗室,但已經足以將搜尋疑犯的範圍縮小許多。

警長與調查小組也要麥博士實驗室的研究員報告眼球追蹤實驗室的實驗流程,是否有可能引發不正常反應的地方。研究員及幾名參與過實驗的受試者都表示,受試者僅是戴著眼動儀坐著閱讀螢幕上的文章或看圖片,並無不適或感覺怪異之處。麥博士也說,二十五年前他首創先例,使用眼球追蹤技術研究認知歷程以來,從來沒有受試者在實驗過後有不良的反應。

案情進展陷入膠著狀態。帶領調查工作的警長告訴麥博士,他想實際經驗一下眼球追蹤的過程。麥博士帶著他到另一間配備有與被炸毀的實驗室同樣儀器的實驗室,幫他戴上眼動儀。

「你戴上的這個像耳機的裝置就是眼動儀,它的價值約是十萬美元。看到接近眼睛下方的兩個原子筆蕊大小的東西了嗎?它們是攝影機。這兩個特製的攝影機每秒可以掃瞄兩百五十次,比標準攝影機的每秒五十次高很多。攝影機每兩百五十分之一秒拍到眼球影像後,便將影像傳到這部電腦。電腦會找出影像最暗的區域——也就是你的瞳孔,進而算出這個區域的中心點。鎖定這點後就能在線上追蹤眼球的運動。」

「電腦怎麼知道我在看哪裡呢?」警長問。「很簡單,在鎖定瞳孔位置後,實驗開始前會有一個校正程序。你依次注視螢幕上格狀的九個點,電腦就會做好相對位置的校正。之後就可以由眼球運動計算實際的注視點了。」麥博士解釋道。

「如果我移動我的頭的話,電腦怎麼知道是我的頭動還是眼球動呢?」這位聰明的警長狡猾地問。「看到螢幕四個角落的方塊?那是會發出微光的液晶顯示面板。眼動儀在你眉心的位置還有一個攝影機,監視著這四個方塊。這部攝影機拍到的影像,同樣也是每秒傳回電腦兩百五十次,並設定好與眼球攝影機同步。這份資料是用來計算你頭部的位置的。電腦會用頭部位置攝影機傳回的資料,校正由眼球攝影機傳回影像計算得來的數據。所以你的頭部可以自由活動,而電腦仍能知道你在注視哪裡。」麥博士做了非常簡明但清楚的解釋。

僅管麥博士的解說很清楚,警長仍半信半疑。麥博士看出他的懷疑,告訴他有一個程式可以在螢幕上他注視的位置顯示一個游標。這個程式叫「眼控游標」,本來是設計給四肢不便的人用眼睛來控制電腦的,不過也常被用來做示範用。程式一跑,果然,警長看到哪,游標就跑到哪。警長不得不信服,嘖嘖稱奇。

「我們在示範的過程中發現一個有趣的現象,不過還沒有機會仔細研究。」麥博士在旁補充。「你是不是以為你看到哪,游標馬上就出現在那?其實游標是在程式算出你的注視點後四分之一秒才出現的。有個現象很有趣。如果我們在算出你的注視點後馬上放上游標,許多受試者會覺得程式能讀他們的心,知道他們想看哪裡。但事實上,游標永遠是追著注視點跑的。」

「為什麼?」警長覺得很有意思。

「目前還沒有正式的研究。不過從現有的發現,我們認為啟動眼球運動的訊號是由認知系統發出並送給控制眼球的神經與肌肉。這訊號雖由認知系統發出,但並不在意識層面進行。等到訊號傳回意識層面,受試著意識到時,眼球位置已改變。因此如果我們在眼球運動訊號送到意識層面前就放上游標,受試者當然會以為電腦能讀他們的心了。」

「這就像騎腳踏車一樣,多半的時後你不會意識到你如何協調與控制雙腳的肌肉,又如何保持平衡。事實上,這些都是很複雜的活動,而且你的大腦沒有一秒鐘失去對它們的監督與控制。只不過不在意識層面進行罷了。」

「有意思,有意思。」警長取下眼動儀,拿在手上把玩,並不住地囋嘆。「會不會有人真的相信電腦能讀他們的心呢?」他再好奇地追問。「不會,一方面因為不合邏輯,一方面我們也會詳盡解釋,告訴受試者這是錯覺。」麥博士推了推眼鏡。

「錯覺……」想著想著,警長回想起二十年前他剛出道的時後,曾經在伊利諾州的州立精神病院當過駐院警察。他記得那些妄想症與精神分裂症的病人,常常會看到不存在的東西或聽到不存在的聲音。有時候,小聲音告訴他們要他們自殺,他們就真的自殺了。他們也會有奇怪的想法,認為別人能看穿他們的心,知道他們在想什麼,要害他們。好心請他們喝飲料,他們嚇得跟見了鬼一樣,說是裡面下了毒,要毒死他們。他試著跟病人溝通,但一點用都沒有。醫生告訴他,病人沒有病識感,他們不認為他們聽到的或看到的不存在,也不認為他們的想法有任何不合理之處。他們的現實感已經扭曲了。

「啊!」警長的思續從二十年前一下回到現實,驚呼了一聲,把麥博士嚇了一大跳。「所以,如果你們給妄想症患者做這個示範,游標又沒有延後出現的話,他是不是會相信你們的電腦的確能讀他的心,而且深信不疑?」麥博士說有可能。「你們平常給受試者做這個示範嗎?」警長問。「如果他們跟你一樣不相信我們確實擁有線上追蹤眼球運動的技術,我們就做這個示範。有時也會讓他們體驗一下」讀心」的錯覺。」麥博士說道。

「也許不久前是有個這樣的人參加過你們的實驗且看過你們的示範……也許那人並不覺得你們所謂的」錯覺」是錯覺……麥博士!你能給我過去一個月內的受試者名冊嗎?」警長對於案情的調查可能有了進展顯得很激動。麥博士登入了電腦網路,進入眼球追蹤實驗室的受試者資料庫,取得了這份名單。還好存放受試者資料庫的電腦並不在當天被炸毀的實驗室,否則就麻煩了。

警長回到警局,馬上下令手下的調查員去約談名單上的每一個人,並將這份名單送交聯邦調查局,請求他們透過全國網路,調查這些人的精神病史。另外,由於定時炸彈不易製做,警長也要聯邦調查局調查這些人之中可能受過相關訓練者。

幾天後調查員回報。組長跟警長報告,他們訪談了名單上幾乎所有的人,訪問到的人每個都能提出不在場證明。「幾乎所有人?」警長問。「是的,」調查小組的組長答,「只有一個叫賴斯特的聯絡不到。他的鄰居說最後一次見到他是一週前。」「一週前……」警長推算著,「正是本案發生的時間!」

這時聯邦調查局的調查結果也傳回來了。有一個人不僅有家族精神病史,他本身也是妄想型精神分裂症患者,曾住院治療過很長一段時間。半年前似乎病況好轉,就在家人監護下出院。巧合的是,這人在發病前曾在軍中服役,受過爆炸物製作的訓練。而就是因為發病,才被軍方退訓,送至精神病院。警長看了看名字,正是調查小組找不到的那個人——賴斯特。他再比對麥博士給他的受試者名單,在兩週前,賴斯特的確參與過眼球追蹤實驗室的實驗。而當時的主試者,正是史提夫。

案子幾乎要破了。但是,賴斯特跑到哪去了?逃跑了嗎?他們查訪他的每一個本地及外地的朋友,但都說沒見到賴斯特。警長推測,賴斯特如果認定在眼球追蹤實驗室被讀出自己的心理,如果害怕眼動儀到了要炸掉整個實驗室的程度,他可能又發病了。在這種現實感不佳的情況下,他不太可能有能力離開本地。最可能的是,他仍匿藏在本地某處。

警長下令手下的調查員地毯式地搜索整個縣的公園、山區、樹林、工地、工廠、空屋及其他任何賴斯特可能藏身的地方。三天過後,警長接到一位調查員的電話,「警長,你最好來看一下。」

他們在一處人煙罕至、極隱秘的山區廢礦坑中發現一具男屍,屍體已經開始腐爛、生蛆。估計死亡時間已有十天。警長二十年警察生涯從沒見到過這樣離奇、這樣慘的死狀:男屍蜷縮在一棵樹下,雙眼眼球被挖出,出血過多而死。男屍的嘴大張,像是受到極度驚嚇。臉部凝固的扭曲的肌肉透露出他死前的恐懼。他們最後在他緊握、僵硬的雙拳中找到他的兩隻眼。

法醫在驗完屍後來跟警長報告,男屍就是賴斯特,沒有任何他殺的跡象。警長作出研判,認為賴斯特在放置定時炸彈後,仍然十分害怕眼球追蹤實驗室的史提夫因為知道了他的心理,就要來害他。他的恐懼強大到驅動他狂奔三十英里到這個地方,強大到讓他決定挖出自己的雙眼讓眼球追蹤實驗室的人永遠追蹤不到他的雙眼—— 這樣就永遠沒有人知道他在想什麼了。

至於賴斯特當晚如何進入實驗室?人已經死了,只能推測。也許賴斯特跟史提夫說想再參觀一次實驗室,請史提夫讓他進去。麥康奇博士說,史提夫對研究工作有著說不出的熱忱,有人對眼球追蹤技術感興趣他總是歡迎,用心地講解。他於是讓賴斯特進來。賴斯特趁史提夫不注意,將定時炸彈放置在實驗室某個角落後離去。史提夫一定沒想到,他的熱心竟為自己惹來殺身之禍。

全案的調查到此完結。調查報告認為貝克曼高科技研究中心、眼球追蹤實驗室及麥康基博士皆無過失,因為精神病患的反應與思維,本來就不是用正常人的思考可以預期與理解的。

僅管法律上道德上都沒有過失,身為心理學家,麥康奇博士在深思之後,仍然決定嚴格限制「眼控游標」的示範。如果一定要進行該項示範,受試者必須先到心理系設置的心理資源中心接受心理衡鑑,經過心理醫師的評估後,才能參與眼控游標的示範。在做完示範後,受試者仍需回到心理資源中心,再做一次衡鑑。

因為本案的發生,聯邦政府特別撥給麥康奇博士一百萬美金的鉅額研究經費,要求他對那個所謂的「有趣的錯覺」進行正式的、完整的研究。麥博士利用這筆經費的一小部分復原了當初被炸毀的實驗室,並重新以史提夫之全名命名為「史提夫‧費登實驗室」,以紀念為研究工作犧牲生命的史提夫。

期末考週殺人事件

作者:蔡志浩。發表時間:1997-05-14 6: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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砰!砰!砰!期末考週的某個夜晚,從十五舍 123 室傳出的兩聲槍響與慘叫聲震動了整棟宿舍。他開了槍打死了兩個大學生,倉促逃走。也許是期末考週吧,大家都在室內唸書,甚少有人在外走動;也許是旁邊寢室的同學怕出事,不敢開門出來看。很不可思議地,整棟宿舍竟沒人看到兇手長什麼樣子。

警察與救護車來到,兩人心臟中槍,早已氣絕。從遺留在兩人身上的子彈,警察推測兇手行兇用的槍枝,再從登記持有該型槍枝的名單中過濾疑犯。槍枝是他合法擁有的,自衛用。他們很快找到他,但已經太遲了:他在自己家裡,用同一把槍自殺身亡。他殺自己的手法顯然比殺別人更殘忍:他將槍口塞進自己嘴裡朝頭上開槍,把整個頭給炸爛了。一個菜鳥警察看到他如此死狀,忍不住嘔吐了出來。

台灣籍博士生瘋狂殺人後自殺的消息成為第二天全城各大報的頭條。調查這案件的警察最不解的就是,他們查到的資料顯示,這三個人,一個是學數學的台灣留學生,一個是學工程的韓裔美國人,一個是學教育的印度裔美國人,唯一的交集,是在同一門課之中屬同一個小組,才剛剛共同完成三份都得到 A+ 的作業。而且他們三人的朋友都指出,他們合作相當愉快。訪談他的朋友的過程中,也沒有人認為他有任何暴力的傾向。

他為什麼要殺他們?在小鎮警局裡人人都在談論著。那天那個嘔吐的菜鳥警察現在腦筋倒很清楚,跟局長說可能漏查了一些證物。菜鳥警察跟局長把從他家裡取回的所有物品一字排開在地上,逐一檢取上面的指紋。他們花了一下午的時間,終於在其中一本書上發現可疑的現象:那本書上面佈滿了兩個被害人與他的指紋。查閱書名與內容,他們發現那就是兇手與被害人共同修的課用的教科書。而那本書是兇手所有。

可能為了一本書殺人嗎?局長和菜鳥警察百思不得其解。幾經研究,他們發現兩個被害人都沒有買教科書。這時他們慢慢描繪出兇手可能的行兇動機:兇手將書借給被害人,但被害人未能將書準時還給兇手。而隔天就是該科的考試。兇手心急,憤恨難消,決定行兇。

他們從本地電話公司要來的電話紀錄,間接證實這樣的想法。在當天中午兇手曾和被害人通過電話,而在行兇前不到半小時,兇手也從自宅撥了電話給被害人之一。在這之間,約是晚餐前,曾有一段時間兇手撥了十多通電話給被害人之一,但電話均未被接聽。這段時間應該是約定還書的時間,但兇手卻找不到被害人。考試將至,自己的書本竟給別人拿去準備,而且找不到借書的人。兇手顯然因此萌生殺機。

局長以其多年經驗,認為這情況是壓力很大,但不足以形成夠強的殺人動機。他再看了一遍本地電話的通話紀錄,實在看不出什麼,於是就叫菜鳥警察去調長途電話的通話紀錄來。

他們發現在兇手催還未果及行兇這段時間,曾有來自台灣的電話。而之後兇手也撥了數通電話到台灣的某個號碼,而且通話時間都相當長:每通約半小時。這些電話的通話內容,也許正是解謎的關鍵!

他們需要撥電話去那個神秘的號碼,但局裡沒有會講中文的人,於是他們向學校求援。學校跟他們推薦我,理由是我會講台灣主要語言,又主修犯罪心理學,比較能配合辦案。簽了一大堆法律文件、同意書、切結書後,我在局裡撥了這通電話。當然,通話過程是錄音的。事後錄音也會另外請數人翻譯成英文,交互查證以確定我的報告的信、效度。

接電話的是個女性。我先告知我的身份及發話地點,並徵得她同意錄音後開始發問。原來她是兇手的女友。「他怎麼了?」「出了一點事,所以請妳配合,告訴我那天你們在電話裡談了什麼。」「出了什麼事?」「請妳先告訴我們你們談了什麼。」她說,她打電話給他,告訴他她交了新男友,要和他分手。他求她,但她不為所動。「這是妳打給他的電話的內容,那後來他打給妳的呢?」我問。她繼續說道,他打了好幾通電話去,哭著說他最近壓力很大,請她不要再給壓力。他請她再考慮一次她的決定,他考完試就要回台灣了,很多事可以當面談。「妳怎麼反應?」我問。她說她叫他不要再煩她了,就把電話掛斷。

「可以告訴我他怎麼了嗎?」她有點不安地問。我簡要報告了事件始末,話還沒說完就聽到電話那頭傳來的尖叫與啜泣聲。她顯然不適合再繼續談下去,而我們資料也收集得差不多,就在安慰她幾句後結束了談話。

真相大白。考試將至但同學借書不還,再加上女友變心的消息,雪上加霜使得兇手一下子難以負荷,遂有非理性的瘋狂殺人與自殺行為。局長、菜鳥警察和我一致同意:同學借書不還是確實是壓力源,但感情問題才是主因,是最大的壓力源;兇手的兩個同學,很倒楣,是冤死的。

事隔半年,再回想這件事我都覺得心裡毛毛的。我尤其忘不了電話裡他女友的尖叫,與老父老母哭倒在停屍間的景像。

還有兩週又是期末考了,我絕對不要、千萬不要、死也不要把任何一本的書、筆記、甚至衛生紙借給同學。我還要打電話給半年沒見面的在台灣的女友,請她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千萬不要變心。如果萬不得已要變心,也務必延後到我考完再說;要不,就現在變。

不,我可一點也不是在開玩笑。

阿爸的秘密

作者:蔡志浩。發表時間:1997-05-12 6: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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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十餘年來頭一次回國,應母校之邀返校演講。他帶著妻與兩個小孩開著車在這條路上奔馳。大大的梅花型標誌裡寫著 100。一百號國道?他揉了揉眼睛。他明明只是順著記憶中的省道開,怎麼冒出個一百號國道?他趕緊停車問路邊賣檳榔的小販。原來他去國久矣,台灣省早在十年前廢省,所有的省道全數重編為國道了。

還好,只是名稱的改變,路邊的景物變得不多,他還是很順利地到達了學校所在的小鎮。他駛進學校與國道連接的聯外道路。十五年前這條路兩側所種的行道樹都長大了,當年路邊的稻田也變成一棟棟的出租公寓。

再往前行,路變窄了。兩側的樹也由景觀用的行道樹變為樹齡六、七十的芒果樹。芒果樹形成一條綠色的隧道。

妻與孩子們同聲讚嘆這奇景,說是在美國都沒看過。阿爸我們下車走走好不好?兩個孩子嚷著要下車,妻也有這意思。他們來台這幾日,總看不慣台灣的髒亂與擁擠,難得台灣也有讓他們驚喜之處。他把車往路邊一靠,又踏上了這塊十五年未曾觸踫的土地。

他先跟兩個小子解釋這是什麼樹。老大好吃,撿起地上一個姆指大小的土芒果問他這東西能不能吃。他笑笑,說當然能吃。阿爸剛剛買給你們的蜜餞就是這東西做的。這倒不能怪他們沒常識,美國也不是沒有芒果,只是這台灣的土芒果,他們還真是頭一回見到。

他告訴他們,像這樣的景觀,在台灣都不多見了。在阿爸的爸爸媽媽,也就是阿公阿媽的年代,這樣的路好多好多。後來政府為了發展經濟,在好多地方開大路,就一直砍樹。在阿爸的年代,這樣的綠色隧道已經很少見了。

兩個小子畢竟是在美國受的教育,環保觀念不錯,阿爸的講解一聽就懂,對亂砍樹的行為「譴責」了一番。一直在旁聽他教育孩子的妻開口了。「那麼為什麼這些樹沒有被砍呢?」她問他。

「這……這是有段故事的。你們往上走,我把車開上去等你們。等你們來,我再跟你們說故事。」

他把車開到學校的門口停下,就近找了顆芒果樹下坐下,回憶起當年的那段往事。

原本從國道(也就是當年的省道)一進來就是這樣的綠色隧道,後來為了拓寬聯外道路,就一直砍樹。一路砍到校門口,終於有學生看不下去了,發動學校的師生出來「護樹」。這個學生是當地人,所以,她對這些樹特別有感情。「這些,是阿媽的芒果樹。」她說。同學們製作傳單、辦說明會、拜訪地方人士、到政府單位陳情,辛苦了幾個月,終於把這段僅存的綠色隧道留下來。

發生這件事時他已來美國一年多。對於不能親自參與這個活動,一直感到遺憾。除了遺憾這未能親身參與外,最大的遺憾還是這件可能是她大學四年最有成就感的事,他卻沒有辦法與她分享。

遺憾,其實已遲了。不單只有這件事,而是他出國一年多她經歷的事,他沒有一件可以與她共同分享喜樂與苦痛。不僅如此,他想,她在他離開後所學到的、體驗到的、得到的,絕對比他還在學校和她在一起時多得多。記得兩人在一起時她總是抱怨,他把她照顧得太好讓她沒有機會學習新的東西。

遺憾又有什麼用呢?是他自己決定要出國的,是他自己對兩人的關係抱了過多的信心,是他把分離的苦加在兩人身上的。

他們在護樹事件前決定分手。她有了自己的生活與事業,不願去美國也不願再等他。之後他再也沒有見過她。他痛苦了很久才度過,後來認識了他現在的妻。十五年了,他以為早就忘了過去那段略帶愁苦的回憶,沒想到還是給這些芒果樹給吸了出來。

他點了根白長壽,深吸了一口,想把那些回憶再吸回去。出國十多年的他,還是喜歡長壽的味道。他看著自己吐出的煙霧,思續像個無窮迴圈在往事中打轉……

「阿爸你偷抽菸!」老二的聲音從遠處傳來,把他拉回現實。他趕緊熄了菸,站起身笑咪咪迎向他的妻與兩個小孩。他乖乖把整包長壽交給妻,並跟他們解釋是因為懷念長壽的味道才抽一根。抽菸在他們家可是淘天大罪,得好好解釋才行。

「我們要聽故事囉!」妻跟孩子們異口同聲地說。「故事?喔……」他想著。「阿爸當年繫上有一個同學……」在芒果樹下他訴說著護樹史。「……阿爸很為繫上有這樣的同學感到驕傲。」

他沒有說他與她的故事。孩子聽不懂,妻聽了恐怕也要質問他幾句。「其他的,就是阿爸的秘密了。」他喃喃自語。「什麼?」「喔,沒什麼。我們要遲到囉!」

一家人上了車。他關上車門,也關上心中的保險箱,再度把秘密鎖上。

出水蓮

作者:蔡志浩。發表時間:1997-05-10 6: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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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夏的陽光灑遍整個小鎮。這感覺,與一年前剛來時,真是像極了。

我從小鎮郊區一個叫「林中之湖」的公園回來,想再看看自己熟悉的人事物。經過系館,胖秘書依然盯著她那台麥金塔回信。老闆呢?大概在上課吧。翻了翻課表,來到她上課的教室。

她在台下和學生坐在一起,聽著她從網景公司請來的專家講解,教科書上提到的軟體測試,是如何在網景公司執行的。台下學生有的早已睡得不省人事,有的則振筆疾書寫著學期結束時一定比教科書還厚的筆記。

一年前剛來這個小鎮的我,也是這樣的啊。每天背著重重的背包,搭著公車穿梭校園趕上課。好像每天都有念不完的書,作不完的筆記。每件事都很新鮮,每一分鐘都充滿希望。

遠離家鄉來到異國小鎮的知名大學,就為了圓一個留學夢。還記得爸媽曾以女孩子不用念這麼高的學歷為由,一度不願意讓我出國。後來說服他們了,他們又耽心我這從沒出過國的女兒吃苦。我還記得我跟他們說,女兒已經二十二歲了,又在外地念了四年大學,早懂得如何照顧自己。在機場揮別時,他們眼中的淚光告訴我,他們還是不放心。

幾個月後,蜜月期過了。我開始覺得孤單。我交了很多美國朋友,可是語言的隔閡讓我很難跟他們傾吐心事。在台灣的男朋友,聽我訴苦可是遠水救不了近火。我多麼渴望身邊能有個人,陪我、抱我、幫我、聽我。

寒假過後,從別的學校轉來念春季班的他,和我念同一個系,在老闆開的課上認識的。

他為什麼要在我最空虛的時候出現?為什麼?命運吧,我想。他對我很好,陪我吃飯、看電影、帶我去買菜。我需要他的時候,一通電話他就會出現。他是不是我的新男朋友了?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他對我很好。台灣的他打電話來常找不到我,我也不知該怎麼說。我真的不知道。

那天看完電影,他說要來我住處聊天。我答應了。我跟他談到一些傷心的往事,哭了。他湊近我身邊抱著我,安慰我。我覺得好有安全感。

他突然伸手去解我上衣的扣子。「不可以!」我推開他的手。「為什麼不可以?我跟妳都這麼親近了。」安全感一下子變成了極度的恐懼。「不可以就是不可以!」我哭喊著。他的大手掌堵住我的嘴,他的身體壓得我不能動彈。他的手在我身上亂竄,我感到他扯下我的裙子、扯下我的……

夢靨,在一片絕望的黑暗中,不知過了多久才停止。再睜開眼時,他已起身。「去沖一衝,把衣服穿上。」他把拉扯下的我的衣物丟到我身邊。「你為什麼要這樣傷害我?為什麼!」我激動地問他。他不發一語。我過於激動,以至於全身顫抖,眼前一片昏黑。

再醒來時已是天明,昨晚一定是昏了過去。他早已離去。我在浴室裡不斷沖洗自己的身體,卻怎麼沖也沖不掉心中的羞辱。

我不敢跟爸媽說,不敢跟男朋友說,更不敢跟這裡的朋友說。這件事我不敢讓別人知道!月經過了很久沒來,我發現我懷孕了。我真的不知該怎麼辦,我沒有足夠的錢去墮胎。原本我發誓再也不要見到他的,可是這種事他總該處理吧。我考慮了很久,撥了電話給他。接電話的是個陌生的聲音,說他幾週前就搬走了,離開這個城。

老闆請來的專家還在講課。教室後方走進一個黑人女子,是老闆請的保姆。她把老闆未滿一歲的小兒子交給她。多幸福的老闆,多幸福的小子喲。我望著這對母子,早已沒有能力傷心,也沒有能力羨慕了。

下課鈴響了,該看的都看了,我也該回去了吧。還記得我昨夜在無助與絕望中,狂奔了十幾分鐘到林中之湖。是該回湖邊了吧!

回到湖邊,湖心浮起一個東西,露出水面的部分形成一個長橢圓形的紫色圓圈。警車已經來了。我看到他們拿著大網,試著打撈湖裡的那個穿著我紫色上衣與黑色牛仔褲的東西。

我看著湖心的自己,早已不再傷悲。初夏的陽光灑遍整個湖面。這感覺,與一年前剛來時,真是像極了。我的意識漸漸模糊起來,漸漸地溶入了今天清晨才從湖心冒出來的一朵白色蓮花中。

老李

作者:蔡志浩。發表時間:1997-05-08 6: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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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蔡:前天跟你借的晾衣繩,我已經不需要了,你可以拿回去。謝謝!」

這什麼?第一句話就說這個,什麼意思嘛!我可一點也不欣賞你的幽默感。

全白的影印紙上是老李用 2B 鉛筆寫的工整字跡。老李不喜歡用一般的 HB 鉛筆,嫌它硬,寫起來費勁。我小心翼翼地捧著老李的信,深怕不小心把字給抹掉了。

「暑假快到了,我知道你會回台灣。我有件東西想請你幫我帶回去家裡。我等會兒再跟你說託帶的東西在哪;你不會找不到的。」

有沒有搞錯?這個時候還叫我帶什麼東西?你怎麼不自己先寄呢?好啦,你交待的事我一定照辦。

「抱歉,因為這東西我實在不能自己帶,只有麻煩你了。其他的,我都先打包好寄回家了。」

「臨時決定先離開,也沒有事先通知,實在很抱歉。」

是,你是該道歉。你答應要陪我喝酒的,我好不容易開了幾百英里去芝加哥的中國超市買回了一瓶你最喜歡的高梁酒呢!我喝下一大口高梁,繼續讀信。

「記不記得以前喝酒時我常取笑你,才來美國一年,女朋友就跑了?說起來我實在很不厚道,這麼傷心的事,怎麼好開玩笑呢?」

是喔,你也知道傷心的事不能開玩笑?那你還……

不過,當年太平洋事變發生後,我好長一段時間沒有辦法正常生活,不吃不喝,整個人都崩潰了。是老李三不五時帶著酒菜來陪我的。「我怕你餓死。」「寧可食無肉,不可飲無酒。」他最常這樣跟我說。

「我其實也是想要你看開一點。那時候在網路上讀到一篇「愛情不過太平洋」,還特別印下來給你看,讓你知道你並不孤單。每個留學生的背後,多多少少都有類似的故事的。可是你常說,我的話沒有說服力。因為我自己來美國兩年,台灣的女朋友還在,我沒有資格勸你。我那時很想跟你說些什麼,不過都找不適當的時機。」

「誰希望被太平洋分開兩地呢?可是沒辦法呀!我還要兩三年才完成學業。有幾次我真的很衝動地想輟學返台,找個工作重新開始。兩個人在一起,有個家,比這個博士學位重要多了。」

我知道。有一陣子你常喝醉,醉了就跟我講這些。你知道嗎?其實我很同意你的想法,因為我曾受過切身之痛。我每次都是勸你回去的,不知道你還記不記得?可能不記得了喔?因為都是在你喝得爛醉的時候跟你說的。

「我把這樣的想法跟我父母與其他朋友談,他們顯然不欣賞。他們認為我都辛苦這麼多年了,為什麼要放棄?他們覺得我跟她感情很穩定呀,不用耽心。」

感情穩定就不用耽心?這種想法是分手的前兆。當年我就是太有信心了,一點憂患意識都沒有,才……

「感情穩定就不用耽心?當年你就是太有信心,錯估了風險。我不要跟你犯同樣的錯。不是對她沒有信心,也不是對我沒有信心,更不是對兩個人的感情沒有信心。時間與距離會不知不覺改變很多事的。我想,只有你瞭解我的不安。」

我講的你都聽進去了嘛!可見你每次都是裝醉。

「我想接她來,可是我們的經濟能力不充許。她的家人也不同意她來這裡。」

錢的問題是小事,兩個人的生活費跟一個人的其實差不了多少。以我們的交情,我能力所及,一定會儘量幫你的嘛!這我也早跟你說過了呀!至於她家人同意與否,就不是我幫得上忙的。

「其實你也知道,就算接她來我也會有壓力。畢竟,要她放棄那麼多東西,來到這個地方。我能不能保證讓她得到的,超過她放棄的?我不能!真的不能!你自己想想,誰喜歡這個地方?」

「我很痛苦,壓力已經大到我無法承受。我想回去又回不去,又無法確定怎麼做才是對我最好的,怎麼做才是對她最好的,怎麼做才是對兩個人的感情最好的。」

「從你身上我學到很多。你和你前任女友原本也是好好的,但因為你怕失去她,跟她提了結婚之議。結婚當然不是小事,這壓力一下升得太高,就把兩人的感情給壓扭曲了。」

那是我的故事沒錯。但,老李,你到底在想什麼?

「所以我做了一個決定:我先走了。我幾個兄長都有不錯的收入,照顧我父母不成問題。我在給爸媽的信上說,希望他們就把我的離開,當作這兒子出家去了。不用太傷心。至於對她,這樣也好吧。幾年來她承受的壓力不比我小,我也不忍心看她受苦。我走了,也許她會傷心,但這又何嘗不是一個以毒攻毒結束苦痛的方式?」

你就這樣走了?我真的不願意相信。當初你一步步帶著我走出失戀的陰影,怎麼自己這樣想不開?而且你們還好好的啊!

「我不希望我家人為了這事花錢花時間來美國,所以請你處理我的後事,我銀行的存款應該夠用,在給律師的信上我交待了遺物由你負責處置。」

看不清楚信上的字跡,淚水沾濕了信紙糊了字。

「老蔡,我要麻煩你帶的東西是我的骨灰。抱歉,我真的有困難自己帶這個東西。我先到天上了,不用搭飛機的。原本訂了的來回機票用不到了,你就拿去用吧。晾衣繩應該還可以用,我不算太重。警察檢驗過了應該會還給你吧。」

唉!最後一段話還是百分之百的老李,連自己的死也要開個玩笑。老李你知道嗎?你這樣子不僅不會讓我比較不難過,反而會讓我更傷心。我真想痛罵你一頓,可是,你再也聽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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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飛香港的國泰航空班機上,老李生前最喜歡的一件黑色套頭長袖上衣,包著小小的金屬罐子,靜靜地躺在我的登機箱裡。飛機到了三萬呎高空,我拿出筆記本與老李的 2B 鉛筆,追錄這段心情。我轉頭看著窗外。「老李,我來天上陪你了。」我學著用老李的幽默為這段筆記結尾,但淚水卻再也止不住地流了下來。